哈哈!

论坛:江湖色作者:真水无香发表时间:2002-09-02 17:43
当时提到这个话题的原因是你说到数码不能接受(大意),我说的是连国展都能接受你有什么不好接受的。你找来今年国展的奖项设置看了吗?

下面是www.chinaphotocenter.com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摘来的信息:

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简章

一、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推进我国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实现摄影作品体裁、题材、主题的极大丰富。努力创作出更多的反映时代精神和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二、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组织机构:
本届展览设组织委员会、作品评选委员会(另行发布);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部负责征稿、收稿工作。

四、展览日程:
征稿日期:2002年4月23日开始;
截稿日期:2002年7月23日止(以寄到北京的邮戳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2002年8月8日
首次展览日期:2002年12月

五、征稿内容与作品分类方法说明:

作者选送作品,请按以下分类方法选择并确定自己作品的类别:

㈠、艺术摄影类
风光:摄影者对自然景观、文化(人为)景观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
风情:摄影者对民俗风情进行审美描写的作品。
人像:摄影者对人物进行审美刻画的作品。
静物:摄影者对静态物体进行审美描绘的作品。
动植物:摄影者对动植物进行审美描写的作品。
社会生活:摄影者以社会生活事物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表达的作品。
暗房技术加工影像:运用传统暗房制作工艺技术创作的具有特殊影像效果的作品。
数字技术特技影像:完全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创作的虚拟影像作品、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辅助创作的具有特殊影像效果的作品。
纯摄影:对摄影经典语言的表达形式进行了创新与拓展的图像。
实验摄影:通过拍摄拟态化现实,如表演、装置制做、改变事物的客观形态,或创造性地运用了图像资源等,表达摄影者个人情感及对外在世界独特理解的图像。

㈡、纪录摄影类
突发性新闻:记录现场中发生的无法预料的新闻事件的图片。
一般新闻特写:记录以一件新闻事件为背景,并可在事先给予考虑的新闻图片。
日常生活新闻:记录不同地区人们的日常生活情况的新闻图片。
新闻人物、肖像特写:记录与新闻事件有直接或密切关系的现场中的人物的图片。
文化艺术:报道文化艺术领域的艺术、表演、文物等方面的活动与情况的图片。
科学技术:报道科学技术领域发展与成就的图片。
体育:报道体育运动方面的比赛、技艺、活动的图片。
军事:报道部队军事活动的图片。
自然与环境:报道自然生态环境及人与自然环境间的关系的图片。
社会纪实:详细记录社会中某一群体或某一地域的社会与生活情况的图片。

㈢、商业摄影类
广告摄影:为广告目的拍摄的推介生活方式或推销商品的图像。
人像摄影:商业影室经布光等造型方法拍摄的人物、人体图像。
时装摄影:通过模特的表演,表现服装设计的理念、风光,展示服饰特色的图像。

六、展览入选作品数额
本届展览拟入选单幅作品396幅;拟入选系列作品92组(约600幅左右)。

七、展览作品奖项设置

⒈艺术摄影类奖项设置
设金牌奖5枚、银牌奖10枚、铜牌奖20枚;向获奖作者颁发奖杯 和获奖证书。

⒉纪录摄影类奖项设置
设金牌奖5枚、银牌奖10枚、铜牌奖20枚;向获奖作者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⒊商业摄影类奖项设置
设金牌奖2枚、银牌奖4枚、铜牌奖8枚;向获奖作者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⒋“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优秀作品奖”设置
本届展览对所有入选的作品均授予优秀作品奖;向作者颁发“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优秀作品奖”证书。

⒌“中国的‘世界遗产’——最佳摄影艺术奖”设置
本届展览设“中国的‘世界遗产’——最佳摄影艺术奖”1枚,从有关题材的金牌作品中产生(即题材为列入了“世界遗产“的中国自然景观或文化景观,并且该作品已在艺术类或纪录类中获得了金牌奖)。

八、组织工作奖、特别奖设置
本届展览主办者、组织委员会对组织作者在创作、投送稿和入选获奖成绩突出的省摄影家协会授予“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特别奖。

九、参展规则及主办者、作者的权力与责任

⒈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弯省)的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参加。欢迎海外华人作者参加。

⒉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应当是作者于1999年6月15日(第19届全国摄影艺术展截稿日期)以后创作的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国际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的摄影作品不收。

⒊对投送作品的要求:⑴单幅作品的尺寸一律为10英寸(长方幅作品的长边为25.4厘米;方幅作品的边长为19×19厘米),作品经评委会评定入选后, 向作者调底片或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的电子文件,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出后底片或电子文件退还作者本人。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不要使用非专业的CCD平板扫描仪制作电子文件, 以免影响质量。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RGB)格式,文件总量不能少于50M。⑵系列作品(组照)的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方幅作品的长边为30厘米;方幅作品的边长为22.7×22.7厘米),作品入选后直接装裱展出。⑶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许装裱、不可贴于另纸上,凡不符合送选要求的作品不参加评选。⑷如作品为反转片, 请按以上要求制作成照片投送。

⒋作者以作品参加评选的类别不限,投送作品的数量不限。

⒌每一单幅或每一系列作品,均由作者填写本参展规则附件中的表格(请按照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登录表所要求的填写说明填写和使用,复印、复制有效)。

⒍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属创意者、创作者的姓名各一,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1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如发生此情况即取消该作品的参加评选资格。

⒎对系列作品(组照)的幅数要求:选送艺术摄影类者,请按每个系列作品为5幅~10幅选送;选送新闻报道摄影类作品者,请按每个系列作品为8幅~12幅选送;选送社会纪实摄影类作品者,请按每个系列作品为20幅~30幅选送;选送商业摄影类作品者,请按每个种类的系列作品为5幅~10幅选送。

⒏本届摄影展收费规定:内地作者,每一单幅作品收费5元;每一系列作品(组照)收费10元。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华人作者,每一单幅作品收费5美元;每一系列作品(组照)收费10美元。凡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投稿参展(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一律不收费。

⒐关于退稿的特别规定:本届摄影展不退稿。如有作者要求退稿,请在投送作品的同时将退稿费汇至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部(在投寄费的基础上加20%;如投稿时邮费为5元,请按5元+5元×20%,共6元汇款)。

⒑寄送作品地址:100005,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部(请注明:“第20届全国影展”字样),电话:010-65255014,收件人:张育新、周玉林、王瑞婷。

⒒凡在本届摄影展中入选(获奖)的作者,可获得主办者颁发的相应奖项的奖牌、证书,可收到展览开幕式请柬和一本收入了本人作品的画册(或光盘),不再另付稿酬。

⒓凡向本届摄影展正式投送作品的所有作者,将收到本届展览组委会寄送的展览请柬,并可以优惠折扣购买本届摄影展作品集画册一本。

⒔主办单位对投稿、参加展览的作品有权在与本届展览有关的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内部学术交流等事项)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⒕本届摄影展评选委员会按作品分类组成评选小组,对作品按类别分别进行评选。

⒖所有来稿,本届摄影展主办者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所有参加本届摄影展的作品不得发生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⒗主办者重要声明: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摄影展,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经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

*第2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简章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展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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