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艺术么?
看客确实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但是看客不是一切。如果说,艺术是一种沟通,那么看客和作者为什么不能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呢?
如果你要说,色影应该更重视看客的感受,那么我完全同意。但是如果你要说,看客就是一切,那我就不同意了。
以下观点不针对江湖色本身:
放在黑屋子里的艺术,还算不算艺术?没有耳朵收容的话语,还算不算话语?断了线的风筝,还是不是风筝?我觉得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没有观众的艺术,不再有意义。(这里摄影师本身也算是观众。)
你和胡老师的对话,我觉得好像偏离了你原来的意思。一个说的是商业价值,一个说的是艺术价值。艺术的商业价值取决于大众;艺术的艺术价值更倾向于自身。除了价值,艺术还有意义和用途,而意义和用途,也有公众和私人之分。单说看客大于作者,未免太偏激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