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地方。龙眼

论坛:江湖色作者:redrocks发表时间:2000-08-29 22:56
石头最喜欢的是他的眼。 我不知道当时他只是就那么走过还是有片刻的在丽江相机前的停顿,
但这样近的距离和直接的眼对眼的交流, 给人物特写点出了一种透视读者的感觉。

画龙点睛。。 画人也得点睛。。。抓住你目光的中心点。。 让你看见这照片第一眼就久久盯视
的地方 = 龙眼 :))

光线也很好, 他脸上的半散射侧光给出了很强的立体感和质感。 人物和背景用景深分离,
突出了人物。 而背景依然有一定的清楚轮廓, 交代了环境。

如果要挑骨头的话, 他背后特高光的一块也许可以在构图时避免, 现在可以在PS或暗房里烧一下。
依然要让它亮(可以让人和背景分开)。。 但现在太亮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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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sto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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