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3月1日起 普通感冒不得开抗生素

论坛:小小江湖作者:南雨发表时间:2007-03-02 08:51
袁田恬 每日经济新闻 [2007-1-8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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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再也不能随心所欲了。

  为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市卫生局近日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必须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才能应用抗菌药物。而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将不再用抗生素药物治疗。

  《细则》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为合理使用抗菌药,市卫生局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上海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结合各级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

  市卫生局要求,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本单位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去年,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接到12000余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中一半是因滥用抗生素而引起的不良反应。有关专家指出,滥用抗生素最易引起的不良反应就是过敏性皮疹和消化系统失调,直接后果是全身红肿、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的还会造成心跳、呼吸骤停。

▲新闻补丁

抗菌药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N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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