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

论坛:IT江湖作者:那就这样吧发表时间:2004-05-16 21:58
肆、字、音節、語素與詞的關係
字和詞最大的差別,在於字是聲音單位也是形體單位,而詞是意義單位。在文言文中,
一般而言每一個字都有意義,所以一個字經常也是一個詞,同時在文言文中單音詞的現象也
是極為普遍。因此,這種單音節現象的壓倒優勢,使得人們把沒有意義的音節也看成有意義
(趙元任,1981,p66),造成了一字一義的錯誤看法,雖然多數漢字具有獨立成詞的能力,也
就是說可以是一個單詞,但並非所有的單一字都能成詞,如「邂逅」單一個「邂」或「逅」
都不具有意義,因此,我們可以說漢字都是單音節,但並不能說漢語都是單音節。再則,從
中國文字的演進來看,古文大多以字為本位,單一字具有形音義的特徵,在字所具有的形、
音、義特徵中,一字有一形體是固定的,但一字並非只有一音,亦非一字一義。基於此,在
討論字與詞的關係時需引入「語素」這個觀念,方能進一步說明其間之關係。
有關「語素」的定義,有謂語言中的最小意義單位 (趙元任,1971,p66; 呂叔湘,1958;
陸志書),最小的語音語義結合體是最小的語法單位(呂叔湘,1979),不能自由運用的表示不
完整意思的最小的語言單位(胡樹鮮,1990,p128),最小的語音語義結合體 (《中學教學語法
系統提要》) 等。至於語素的劃分可以先於詞的劃分(呂叔湘,1979)。
語素可以從各種角度來分類,從語音形式的角度來看,語素可分為單音節語素、雙音節
語素、多音節語素三種。單音節語素只有一個音節,為我國國語語素的基本形式。雙音節語
素指由兩個音節構成的語素,此類語素量比較少,多為我國古代遺留下來的連綿字,須兩個
字連在一起才具有意義。連綿字又稱「連綿詞」,這類語素可分四類:雙聲的兩個音節的
發聲相同,如:慷慨、蜘蛛、吩咐。疊韻的兩個音節的收韻相同,如:苗條、逍遙、魍魎
。非雙聲亦非疊韻的如:蝌蚪、蟋蟀、蝙蝠。外來語音譯的如:琵琶、咖啡、葡萄。多
音節語素指由三或三個以上音節構成的語素,主要是音譯外國語言,如:巧克力、烏托邦。
從語素意義的表示程度上,可區分成實語素與虛語素。實語素指帶有實在意義的語素,
這一語素一般是自由語素和半自由語素,如:人、水、山、民等。虛語素指不表示實在意義

,只做為輔助成分附加在實語素之前、後的語素,這一語素一般是不自由語素,如:者、兒
、頭等。
從語素構詞能力來看,可分成自由語素、半自由語素、不自由語素三類:自由語素可以
單獨自由構成一個詞,也可以和其他語素組合成詞,如:人、水、山、花。半自由語素不能
單獨構成一個詞,但可以和其他語素組合成詞,如:語言、民意。不自由語素不僅不能單獨
構成一個詞,而且在他們和其他語素組合成詞時,或在前或在後的位置是固定的,如:「老
、第、初」在前頭,「者、兒、頭」在後頭之現象。
綜合上述有關語素的定義、語音形式、意義的表示等結果,可以把字、音節、語素這三
者的相互關係做成如表一所示的情形。


表一 字、音節、語素的關係
┌───┬─────┬─────┬─────┐
│音節數│表示的語素│寫成的字數│稱 呼│
├───┼─────┼─────┼─────┤
│ 一個 │ 一個 │ 一個 │古 語 字│
├───┼─────┼─────┼─────┤
│ 一個 │ 多個 │ 一個 │多 義 字│
├───┼─────┼─────┼─────┤
│ 一個 │ 多個 │ 多個 │同 音 字│
├───┼─────┼─────┼─────┤
│ 多個 │ 一個 │ 一個 │多音同義字│
├───┼─────┼─────┼─────┤
│ 多個 │ 一個 │ 多個 │同 義 字│
├───┼─────┼─────┼─────┤
│ 多個 │ 多個 │ 一個 │多音多義字│
└───┴─────┴─────┴─────┘




伍、詞的構造
由字與詞的關係轉成為語素與詞的關係,旨在切合語言學上的要求,同時也利於研究上
的探討。從詞是語素所組成的觀點來看,語素可單獨成詞,亦可與其他語素組合成詞,這種
觀點就是構詞法。從中國語詞結構形式來看,由單個語素構成的詞叫「單純詞」,由兩個或
兩個以上語素構成的詞叫「合成詞」。
單純詞的結構,若由音節數來看時,可分單音節單純詞、雙音節單純詞和多音節單純詞
三種,單音節的單純詞由一個音節語素所構成,如:山、海、河、水等;雙音節的單純詞由
兩個音節語素所構成,如:蝙蝠、蜘蛛、玻璃等;多音節的單純詞由兩個以上音節語素所構
成,主要是音譯外國語言,如:巧克力、烏托邦等。
合成詞結合的方式,可分成複合型、附加型、重疊型三大類。「複合型」由實語素與實
語素複合,其結構有並列式、偏正式、支配式、補充式、陳述式、連動式。「並列式」是兩
個意思相同、相似、相對、相襯的語素並列組合,同義語素的聯合,如:語言、疾病、文字
、游泳、毀謗、恭敬、懈怠、寧靜等,兩個語素的意義是同義的,合成後的詞,具有一定的
詞義;相對語素的聯合,如:矛盾、晝夜、安危等,兩個語素的意義是相對的,合成後的詞
,也具有一定的詞義;相襯語素的聯合,如:尺寸、斤兩、骨肉等,兩個語素的意義是相襯
的,合成後的詞,也具有一定的詞義;並列式的合成詞中若一語素偏重,而另一個語素義則
消失或減弱叫偏義詞,如:兄弟、褒貶、好歹等。「偏正式」是合成詞中以後一個語素為中
心或主體,前面的語素為修飾限制作用,如:火車、白菜、跑道、熱愛、冷笑、筆直、火熱
等。「支配式」是前一個語素表示動作行為的意義支配後一語素,又稱動賓式,如:司機、
領隊、接風、遷居、獻身等。「補充式」是前一個語素表示某種動作行為的意義,後語素補
充說明後一語素的結果,如:提高、糾正、削弱、花朵等。「陳述式」是前一個語素是陳述
的對象,後語素陳述前語素,又稱主謂式,如:地震、日蝕、性急等。「連動式」是前一個
語素具有動作的意義,後語素具有延伸動作的意義,如:追擊、迎候、走訪等。「附加型」
是實語素之前或之後附加虛語素,因此有前附加式與後附加式,如:老師、老虎、阿姨、石
頭、泥巴、作家等。「重疊型」是由一個單音節重疊或兩個音節重疊所構成,如:爸爸、星
星、高高、大大等。 綜合上述所陳述之詞的結構及所舉的例子,可歸納成如圖四所示。



┌單音節的單純詞:山、海、河、水
┌單純詞─┤雙音節的單純詞:蝙蝠、蜘蛛、玻璃
│ └多音節的單純詞:巧克力、烏托邦

│ ┌並列式:
│ │ 同義語素的聯合:語言、疾病、恭敬
│ │ 相對語素的聯合:矛盾、晝夜、安危
│ │ 相襯語素的聯合:尺寸、斤兩、骨肉
詞─┤ │ 語素偏重偏義詞:兄弟、褒貶、好歹
│ ┌複合型─┤偏正式:火車、白菜、筆直
│ │ │支配式:司機、領隊、接風
│ 實語素 │ │補充式:提高、糾正、削弱
│ ┌ 與 ─┤ │陳述式:地震、日蝕、性急
│ │實語素 │ └連動式:追擊、迎候、走訪
│ │ │
└合成詞─┤ └重疊型── 爸爸、星星、高高

│實語素 ┌前附加式:老師、老虎、阿姨
└ 與 ─ 附加型─┤
虛語素 └後附加式:石頭、泥巴、作家


圖四 詞的結構及其類別



陸、詞的切分
由字與詞的關係轉成為語素與詞的關係,可方便於研究上的探討,而字與詞的關係、語
素與詞的關係及詞的組成方式,亦可以從理論上的探討而獲得澄清,但實際研究上,仍舊面
臨到運作時,如何從書面語言中切分出「詞」來的一大困擾問題,對於這樣的問題,還是得
先從理論上來探討各家的看法,在這裡需討論到比詞大的單位「短語」及比詞小的單位「語
素」的分界問題。
從上述之「詞的構造」討論中,以及從有關「短語、句子的構造」分析中,可以看出「
合成詞」「短語」「句子」的構造原則極為一致,皆有主謂、偏正、述賓、述補等結構的同
形現象,因此,從結構上把不同的語言單位區別出來是困難的。對於這樣的問題 (胡樹鮮,
1990) 認為有兩種策略:一是尋找語言單位的區別特徵性,以析出各個語言單位;二是根據
區別性特徵,來為語言單位語法範疇歸類。在做法上,胡樹鮮(1990,p80-p85)綜合了其他學
者及他個人的看法,將詞與語素的區別方法,歸結出六種:
(一)提問法:能單獨回答問題的語言單位,大體上就是能自由運用的語言單位。
(二)剩餘法:一句話裡邊,把所有可以單說的部份提開,剩下不能單說的,雖不是一個詞
的一部份也是詞。
(三)擴展法:向一個語言單位內部,插入一些沒有詞彙意義的成分,先看能不能插入,再
看插入後,那個語言單位的意義,是不是有了明顯的改變。
(四)緊縮法:與擴展法有關連,是把一個已經擴展的語言單位緊縮一下,從而證明插入的
成分能否自由運用。
(五)換位法:合成詞有方向性,根據詞的這種特性,可以用換位法證明一個單位語言是否
是一個詞。
(六)語體分析法:語言單位能否單說。
在詞與短語的區別上,陸志書(1962)認為,可以用同形替代法及隔開法來區辨,他提出
的做法是:
(一)在同形替代法上,譬如:「我吃飯」,把「吃」從它的環境中「我..飯」提出來,又
把它擱在同形式的環境裡「他..麵」,留下的空隙用別的話補上,如:「煮」「盛」代替「
吃」,顯然「吃」是句子中可以獨立的份子,其餘如雙音節的情形以此類推。
(二)在隔開法上,凡兩個字的中間,可以插入別的字者就是短語。(引自胡附、文煉,p50-
53)。

在詞與短語的區別上,羅肇錦(1990, p152)則認為,最重要的是他們內部構成成份之間
的結合關係不同,並提出了三種做法:
(一)從結合關係上:合成詞的各個成份之間的結合是緊密的,它不容許隨便拆開來,或隨
意加進什麼成份。而詞組的情況則不同,它可以拆開,也可以加進另一些詞。
(二)從概念的表達上:詞所表達的概念是比較單純、固定的,因此合成詞的詞素所表示的
意義是融合在一起的,而不是簡單的相加,詞組則不同。
(三)從音節的特點上:漢語的詞多數是雙音節的,因此,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把雙音節的
結構看成詞,但是不能把這一特點看成是絕對的,應用的時後,應該把它和其他方面的特點
結合起來看。
另一種方式是根據詞類來區分:詞類是詞的語法分類,是依據詞的語法功能和語匯意義
劃分的,因此,依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量詞、代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歎
詞、擬聲詞,將詞從句子中切分出來,亦是一種策略。


柒、實際研究上切分詞之具體做法
從前述詞的定義,詞與語素、詞與短語上的區分等分析的情形來看,從句子中進行詞的
切分時,不管從語法學上、詞彙學上或教學上的角度,都可從學理上將這類問題定義出來。
至於是由語法的角度來分析詞?還是詞彙的角度來分析詞?也因角度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見
解。因此,在一些實際的研究中,也各有不同的主張與做法。
一、艾偉之研究
艾偉氏著《漢字問題》一書,提出了選詞之原則廿七條,這些「選詞標準」反映出從句
子中切分詞的作法,其中有關之二十四條摘錄於下:
1.單音詞與複音詞同選,但以單純與基本為主。
2.詞之組織同而其文法異者分別計算,例如「當兵」與「當國軍北伐的時候」
之兩「當」字是。
3.詞之組織同而其意義不同者分別計算,「小人」(指孩童而言)與「小人」(
指非君子而言)是。
4.詞之組織不同而其意義同者分別計算,例如「惟一」與「唯一」,「秘書」
與「祕書」,「舊曆」與「古曆」是。
5.詞中之字位置不同而其意義相同者合併計算,如「痛苦」與「若痛」,「比

較」與「較比」等是。
6.除習慣上應相連者外,詞之須分析者應分析之,如「你」做過工-嗎」?「
我-做過」,「你-上過學-嗎」?「喝-酒」,「吃-飯」。
7.詞之有語尾,去其尾不失原意者以一詞計,如「棋子」,「帽子」,「貓兒
」,「狗兒」,「雨點兒」,「樹葉兒」等。
8.疑問詞,驚歎詞,或用於句末之詞單獨計算,例如「天-啊」!「母親-啊
」!「少爺-在家-嗎」?「老虎-有-四-隻-腳-的」,「我-可-受
不了-了」,「只-剩-了-兩-個-銅子-了」。
9.凡一動詞加上助詞以完成其意思者作一詞計,如「起來」,「下去」,「走
了」,「躺著」,「做得」,「要得」,「吃過」,「來做」,「假想」,
「滾出去」,「看過了」,「睡著」,「找著」,「吃得」。
10.凡副詞之後隨有一無動作之動詞而在習慣上連用者作一詞計,如「就是」,
「總是」,「才是」,「還是」,「已是」,「也是」,「要是」,「凡是
」,「硬是」,「就有」,「還有」「就要」,「還會」,「才會」等。
11.凡成語或習慣上常相連應用者作一詞計,如「總不」,「應該」,「總之」
,「終於」,「至於」,「關於」,「對於」,「不必」,「不行」,「不
用」,「不要」,「不許」,「不准」,「不是」,「不能」,,「可不是
」,「莫奈何」,「沒奈何」,「擠來擠去」,「大魚大肉」,「歡天喜地
」,「東飛西飛」,「一日千里」,「越跑越快」,「不忍」,「不敢」,
「不免」,「不惜」等是。
12.否定詞與其他詞不常相連者分別計算,例如「不-贊成」,「他們-都-不
-服從你」,「這-消息-是-不-正確-的」。
13.形容詞或助詞附有語尾者作一詞計,如「亮些」,「快些」。
14.「的」字附在代名詞、形容詞或形容詞節之後均合為一詞計算,如「我的」
,「他們的」,「大的」,「紅的」,「光明正大的」。
15.「的」字附在名詞後,以一詞計,如夾在兩名詞間則分別計算,如「這-書
-是-先生-的」,「這-是-先生-的-書」,又文言「之」作「的」字
用者同,例如「自由-之-花」是。
16.凡重疊字或重疊詞已成習慣語者作一詞計,如「常常」,「天天」,「快快
」,「想想」,「搖搖」,「坐一坐」,「會一會」,「猜猜看」等是。

17.詞句中有省字在習慣上已通用者作一詞計,如:「行個禮」,「問聲好」,
「換句話說」。
18.凡特殊名詞如「孔明」,「重慶」等須選入私有名詞,如:「李四」,「王
小毛」,「某甲」等則僅留其姓,如:「張」,「李」,「王」,「某」,
列入單音詞內而捨棄其名,如:「三」,「四」,「小毛」,「甲」。
19.凡數目字之後接一名詞且表示單位者分別計算,如「一-隻」,「一-張」
,「一-支」,但「一切」,「一概」,「一定」則合為一詞。
20.名詞前置形容詞以表特定事物者以一詞計,如:「白糖」,「白菜」,「白
兔」,「金魚」,「花貓」,「小姐」,「大姐」,「小孩子」,「大哥哥
」,「好寶寶」,「老人家」,「老太婆」,「大門」;其所表事物不定者
分別計算,如:「小-魚」,「大-魚」,「青-布」,「白-紙」,「老
-羊」,「新-衣」,「小-花貓」,「小小-貓」。
21.名詞附有方位詞而作名詞用者以一詞計,如:「樓上」,「早上」,「世界
上」,「午前」,「黃昏後」,「晚間」,「世間」,「教室裡」,「房內
」,「樹下」,「簷下」,「山上」,「山下」,「路旁」,「窗前」,「
屋後」。
22.凡方位字如上下等用作動詞時分別計算,如「你-上-那兒-去」?「上-
山-去」,但未附助詞時可連同名詞計算,如:「你-上山-嗎」?「他-
下山-了」。
23.凡一名詞夾在方位詞及其助詞之間者分開計算,「如在-樓-上」,「在-
抽屜-裡」,「在-山-下」,「在-私室-之-間」,「在-常態-之-
下」。
24.凡集體名詞作一詞計,如:「農夫們」,「小朋友」,「牛群」,「羊群」

二、劉英茂、莊仲仁、王守珍之研究
劉英茂、莊仲仁、王守珍(1975)所著《常用中文詞的出現次數》一書,列有「劃分詞的
原則」,其劃分原則摘錄如下:
要計算各詞出現的次數,須先知道什麼是詞,始得將每一句子按它所構成
的詞單位加以劃分來計算。詞可以說是句子的最小意義單位。很顯然地,我們
需要對該定義中「句子的」,「最小的」,「意義上的」,略加說明,因為某

一語文單位合乎這三個要求才算是一個詞。
所謂意義上的單位是表示一個觀念,而且這個意義是在句子裡所表示的,
故有一特定的意義。舉例來說,「國中」在某一句子裡面是一個詞,它代表「
國民中學」,是一個觀念,是一個特定的意義。但在另一句子裡,卻可能表示
「國家」和「中間」兩個意義。因此對意義單位要下一個定義時,需要加上「
句子的」,原因就在此,既然要是句子中的意義單位,所以單字並不一定就是
一個詞。一般來說,中文裡的單字是詞素(morpheme)。兩個單字在一句子裡合
起來使用時若表示一個意義,但若分開使用時就有別的意義時,兩個單字在該
句子中就構成一個詞。總之,一個字和一個詞的分別是在於能否構成句子中的
意義單位。若一個字可以是一句子中的意義單位,它也是一個詞。詞的所以是
一句子中最小的意義單位,這是因為需要將詞和片語或短語(phrase)加以區別
的緣故。片語也是句子的意義單位,但還可以再細分,而仍不失在句子中原來
意義,因此片語不是句子中最小的意義單位。
根據上述詞的意義,將一個句子按其所構成的詞來劃分,似乎輕而易舉,
事實不然。因為詞和片語之間有時並沒有很明確的界線,有時詞和字之間又可
能沒有清楚的分別。以後者為例,略加以說明如下。按照詞的定義,在一般的
句子裡,「作者」是很清楚的一個意義單位,但「遊戲者」就可當作一個詞,
也可當作兩個詞,即「遊戲」和「者」,(就英文來說,相當於 player 和
playing person ),故除了上述詞的定義以外,我們需要一些認定詞的原則
。主要的原則是:若在口語中,習慣上每個字不單獨使用以表示一個觀念時,
將合起來當作一個詞。按這個原則,我們就把「遊戲者」當一個詞,因「者」
在口語上很少單獨使用,以表示一個意義單位。
根據這個原則,「走了」,「走著」,都是一個詞。如此,勢將收入本書
的詞數增加許多,似無多大意義。因此,取主要的詞「走」加以計算其次數,
「了」、「著」則另外計算其次數。這並不表示「了」和「著」各為一個意義
單位,而只為了研究的方便如此加以計算而已。何時將主要的詞分出來?我們
所遵守的原則如下:要是一個字可與很多詞連起來使用,就分為兩個部分。上
述例子中,「了」,「著」可和所有動詞連起來使用,故分為兩部分而分別加
以計算。但若一個字只能與特殊幾個詞連起來使用而構成一個意義單位,則未
加以分開。

三、政治大學教育系之研究
政治大學教育系(1982)在《兒童常用詞彙研究》一書中,提出了一些選詞標準與原則。
其中述及過去研究所採用的選詞標準或原則,因其詳略不一,未能盡合其研究的需要,因此
在其實際工作中,經過了十次座談會的討論,決定了其研究的「基準」。這些基準如下:
(一)、概述
 1.「詞」是一個意義單位,包括「單詞」(「字」是書寫的單位),「複詞
」(包含複音詞及集合詞),「成語」(如「有志竟成」、「朝三暮四」
),和「專門名詞」(如人名、地名、書名、會議名稱)四種。
2.單詞或複詞,及其詞性,應從句子的結構來判斷,如「小華畫畫(釣魚)
」,前「畫」為動詞,後「畫」為名詞,應分開;「畫畫(釣魚)是很好
的休閑活動」應合為一詞。另「國中」二字,可為「國民中學」之簡寫,
亦可能為「國家的中間」之意,因此,亦應從句子結構來判斷。
 3.為求詞量不宜過多,選詞以單純與基本為主,除依句子結構來判斷詞性外
,並酌以詞本來的屬性決定其詞性。換句話說,不以某詞在句中當另一詞
性應用,即以所應用的詞性來歸類該詞。例如「我家有隻花狗」,花狗是
個名詞,如採用花狗為一名詞,則狗有黑狗、白狗、大狗、小狗皆變成名
詞,詞量增加很多,因此,將「狗」和前面所加的形容詞「花」分開。
 4.過去的常用字彙研究,事實上,是把許多的詞分開,如「彷彿」、「鴛鴦
」、「推理」、「想像」,分別統計,所以本研究所收的單詞,即「字」
,已除去複詞、成語及專門名詞。故在「字」的含義上,和過去字彙研究
中的「字」有別。
 5.習慣上常相連應用者作一詞計,如「總要」、「總之」、「應該」、「終
於」、「至於」、「關於」、「對於」、「莫奈何」、「沒奈何」等是。
(二)、單詞
 1.凡方位字,如上、下等用作動詞時分別計算,如「你上那兒去?」「上山
去」。另一名詞夾在方位詞及其助詞之間者亦分別計算。如「在樓上」、
「在抽屜裡」、「在山下」、「在教室之間」、「在常態之下」。
 2.上、下、內、外、中,用以表示處所、地點時,與其前之名詞分別計算。
如:桌上、橋下、房中、門內、戶外。
 3.動詞附有方位詞而用以表示動態時,應與其前之動詞分別計算。如:爬上

、滑下、進行中。
 4.凡數目字之後,接一名詞,表示單位者,分別計算。如:一隻、一張、一
支;但有數目字而不表單位者,如:「一切」、「一概」、「一定」則合
為一詞。
 5.疑問詞、驚歎詞,或用於句末之詞單獨計算,如:天啊!少爺在家嗎?老
虎有四隻腳的,我可受不了了,又剩了兩個銅子了。
 6.詞後有處所、地點補詞時,則應分別計算,如:飛抵(返)東京,「飛」
「抵」(返)二字分開。
 7.否定詞與其他詞相連者分別計算,如:不贊成、他們都不服從你、這消息
是不正確的。
 8.「的」字附在名詞、代名詞、形容詞及形容詞組之後,或夾在兩名詞間,
均分別計算。如:這書是先生的、這是先生的書,大的,光明正大的。
 9.「到」:用作聯繫處所補詞之關係詞時,應與前之動詞分別計算。如:跑
到、走到。
10.「於」:作聯繫補詞之關係詞用時,應與其所聯繫之補詞分別計算。如:
富於彈性。
11.「本」:用於名詞前,應與該名詞分別計算。如:本人、本國、本地。
12.「明」、「今」:用於四季及早、午、晚前,應分別計算。如:明春、今
夏、明早、今晚。
(三)、複詞
 1.帶詞頭的複詞如「老虎」、「老鼠」中的「老」字,加在「虎」跟「鼠」
之上,這個「老」字並沒有「老幼」之「老」的意思。至於「小虎」稱為
「小老虎」,「小鼠」稱為「小老鼠」,並不省「老」字。同為「虎」和
「鼠」是詞根,「老」加在上頭,只作詞頭用,多一個音節比較悅耳。所
以「老」字與「虎」或「鼠」合併計算。但為避免詞量過多,「大老虎」
、「小老虎」、「老老虎」中的「大」、「小」、「老」應與「老虎」分
開計算。
 2.「老大」、「老二」、「老三」以至於「老十」、「老十一」等,在數字
上加「老」字;又,或在人的姓氏上加「老」字,如「老張」、「老李」
,或加「小」字如「小張」、「小李」等;有的方言如閩語,在人的名字

上加「阿」字,如「阿英」、「阿菊」等做小名。這些「老」、「小」、
「阿」等字,也都只能視為詞頭。同樣為避免詞量過多,應該分開計算。
 3.序數如「第一」、「第二」、「第三」等在數字上加一個「第」字,「第
」字視為詞頭,與「一」、「二」、「三」等分開計算。
 4.帶詞尾「兒」的,如「花兒」、「貓兒」、「雨點兒」等,這些「兒」字
與詞根「花」、「貓」、「雨點」合成一個音節,應合併計算。
 5.帶詞尾「子」的,如「李子」、「屋子」、「帽子」等,這些「子」字和
詞根「李」、「屋」、「帽」等雖未合成一個音節,但合併計算。
6.帶詞尾「頭」的,如「石頭」、「木頭」、「枕頭」等,若分開計算,「
頭」字無意義,故合併計算。
7.形容詞後面帶詞尾「的」者,如「紅的」、「快快的」等,為了避免詞量
過多,形容詞和「的」字應分開計算。副詞後面有詞尾「地」者,如「高
高興興地」、「風馳電掣地」等,副詞與「地」字也應分開計算。「得」
用於動詞後,表示該動詞之後果時,應與合併計算。如「打得」頭破血流
,「說得」天花亂墜。「的」借用為「得」時,應視作「得」字,與前面
動詞合併計算。如「打扮的」花枝招展,「打掃的」窗明几淨。
 8.凡複音詞皆合為一詞,如「彷彿」、「秋千」、「徘徊」、「鴛鴦」等。
9.習慣上之結合詞,如:「小姐」、「少爺」、「先生」、「女士」等,應
為一詞;但其他之形容詞加一名詞者,如:小魚、大魚、老羊、新衣、大
姐、大哥等,則應分別計算。
10.凡集體名詞作一詞計,如:「大家」、「小朋友」、「他們」、「牛群」

11.「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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