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芳 左手给右手的信---贴在“琴”里我不能回复的帖子。

论坛:寻音觅影作者:欲哭只见晴转多云发表时间:2004-03-18 17:13
因为好,想应和着说两句。于是,把她从“琴”里拽过来。。。。。。。。。。

她是万芳,脸上带着习惯旅行的人习惯有的麦色皮肤;她是左撇子,有人说,使左手的人有异于常人的倔强和特立独行。
  她出过17张专辑,“新不了情”连续9年在台湾点播排行榜前几名,1997年“左手”演唱会台下坐满流泪的人,可是她一直犹豫是否放弃歌手身份,因为,她不要被娱乐圈的规则扭曲和左右。
她跋涉千里到北极看北极光,她做演员2年演出四部舞台剧,她做中广音乐网的DJ,曾经因为失去爱情而长夜痛哭的女生,在若干年后发现,生命是一场接连不断的失去与得到。“拥有一切,就是失去一切,”2004年,她主演的舞台剧《收信快乐》在北京上演,台下,坐满流泪的人。
  不是我们容易流泪,是这个人的声音太真实,令我们措手不及间,看见被遗忘的自己。


日记本丢失记,左手归来

  7岁时,她是一个叫林万芳的孩子,左撇子。
  7岁时,林万芳必须要上学。林妈妈是很普通的母亲,她担心自己的女儿会因为和大家不一样被嘲笑。万芳被迫改用右手画画、写字。左手,沉睡了。
  “小时看到左手写字的人我就会很羡慕,因为他不用被更改,他是被认同的。”眼前的万芳说着软软的台湾国语,声线的棱角却提醒我们,她不容易妥协的个性。
  “在学校运动时我必须要用右手,变成好像跟大家一样,可是我右手根本没力。所以我一直觉得我的左手是被压抑的,等于我的一部分性格是被压抑的。”
  左手的故事,要到20多年后再次开始。这当中,万芳经历过爱,也经历过失去。她哭,她唱出来的歌让别人也哭,她写,随身带日记本不停的写,忽然有一天,连陪伴她的日记本也丢了,再找不到。
  生命真的就是接连不断的失去吗?那我们拥有眼前一切还有什么用?
  “一直到若干年前,我去参加一个有关心灵成长的课程,那个从国外请来的牧师让我们写一封信给自己,但先不要设定是谁写的,等到最后,写完再看那个署名。然后我们就进入催眠状态给自己写信。我记得非常清楚,我们闭着眼睛坐在椅子上,面前放着一个大大的本子,然后大家都开始写。可是我迟迟没办法开始写,突然有一个很奇怪的力量,左手,把笔抢过来开始写字,那时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用左手写字。它写:亲爱的万芳……”
  这时,她眼前的画面竟是丢失的日记本,它说它在那边很好,叫她放心。最后一句话是:“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就像你的左手一样。”署名是万芳的乳名,水晶。“你明白吗?等于这封信是我写给自己,也是我的日记本写给我的。”
  最后那句话,让万芳一直哭一直哭。当所有的人都已经睁开眼睛,她还抱着那个本子一直在哭。
   “日记本丢了以后我一直在想,我觉得日记本是被老天爷带走的。以前我是个很念旧很执著的人,笔记本的丢失其实是给了我一个讯号:不管是一个朋友、一件物品,还是任何身边的东西,它们会陪伴我们成长,可当我们踏入到另一个阶段,我们必须要有所舍,才有所得。我不能‘巴’住那个日记本、那段美好的回忆不放。我必须放掉它。就像放掉一个包袱,才能爬得更远。”
  “所以是,经过20多年之后,我的左手才被唤醒。同时我变成一个左右手都可以用的人。”
她又开始用左手画画,很有趣,许多线条竟然衔接到她7岁以前。当这个远游已久的左手终于归来,她的性格也终于获得了平衡和释放,她说:“因为你接受了自己。”
  那一年,她接近30岁。


放弃Superstar,我希望还可以在大排挡吃碗面

  2004年,北京,北兵马司剧场。两张椅子,两盏灯,两场残缺的生命。
〈  收信快乐〉,70多封手工信件联系起来的脆弱情感,当万芳喊出“拥有一切,即是失去一切”,许多人再次热泪盈眶。
  “陈淑芬在那些方面有些像你?”
  “我觉得我有些歇斯底里。很容易敏感。然后某个部分的狂热还有一些。”
  《收信快乐》里的陈淑芬自以为很真实,她的真实像是千万根刺,谁靠近,就会被刺痛。她跟父母移民美国,父母离婚,母亲让她去看心理医生,觉得她有自我毁灭的倾向,她被学校退学,堕胎,结婚离婚酗酒,她的生活一团糟。
   “刚好我们来北京之前去了一趟美国,纽约的地铁站有很多人,我就觉得在那里面看到了陈淑芬。”
  而与她通信的李政国,一直过着正统的生活:考大学、做律师、参选议员,结婚生子。可是他抵挡不住陈淑芬的一句质问:“你总在成为别人希望你成为的样子,你呢?你自己想要什么你知道吗?”
  剧中两个残缺的人生像一跟刺,就那么犀利扎进观众的心里。
  而万芳,抬起眼睛敏锐看了我一眼,缓缓回答:“哪个人生是不残缺的?”她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剧场里很清晰,很清脆,仿佛可以在地上激起回响。
  “这个女生一直在想找到爱,找到依靠,可是最后还是觉得不行,最后还是选择离开。我觉得人生本来就充满了矛盾,充满遗憾。可是我们就是从这些茫然过来的。我们可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至少我们知道不要什么。”
  那么万芳,你知道自己不要什么了吗?
  她盘腿坐在剧场的地上,眼神里有一些东西令人惊心。“比如后来我为什么来演舞台剧,比如大家都说万方为什么这么低调——因为我不要做狗仔队追逐的目标,我不要我的私生活曝光,那我必须要有所舍才有所得。我希望我还可以在路边的摊子吃碗面。我常常觉得歌手这个身份比较像是上了妆和人相处,而演员这个身份像卸了妆跟人相处。”
  “你知道演义圈其实很多扭曲。我非常不喜欢,哪、我们要培养一个Superstar,他必须具备若干条件——到底他有没有这些条件不重要,有了这些条件后他还是不他自己,也已经不知道了。”
  这个时候的万芳,忽然有一点像她演的陈淑芬:尖锐,真实、不妥协而且坚硬。
  像一种有刺的植物。

抓住就是失去,爱情有时需要放手

  “新不了情”、“我记得你眼中的依恋”“就值得了爱”……每一首,万芳的每一首歌都曾经是感情失意人最好的朋友。想象地球上的许多时刻,许多不相同的人打开万芳倾听,他们有一张相同的流泪的脸,为生命的遗憾。
  曾经想象,歌唱到这样五内俱焚的歌手会是什么样,会不会有些痴绝的神经质,会不会像她声音里一样的不顾一切,执著倔强。她失去一段感情会是怎样的反应,要多久,她才能忘记一段刻骨铭心,要怎样的力量,才能够让她释然放下?
  “以前很多人都说我执著,以为是赞美。后来觉得执著就是放不掉,就是想不开。
  我外公去世的时候,妈妈在收拾他的东西,83岁的人生,一个旅行袋就装完了。我太惊讶了,开始想我那么执著干吗,我写那么多日记干吗,我以前是非常非常要求完美的人,总在抓住,怕失去,但其实人生是这样无常,我们常常都是在失去,就算你抓住不放,就等于失去其他的东西。何况你抓住也不见得你得到它,拥有它。”
  外公的去世,日记本的丢失,许多事情的发生,各不相同,却都是失去。经历了失去,她却说,自己得到了。或许像人在困苦中更容易接近宗教,也许,失去越多,眼前世界就越发空阔明净。
  “以前我觉得爱情是我的第一位,重心都在那里,很多的感情都只放在一个对象身上,好象下药下的太重,有的人会喜欢,有的人会觉得太过沉重。——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头都有很饱满的爱,都放在一个人身上是很可惜的。
  我们很容易在爱情里头让对方无法呼吸,然后自己也喘不过气来,我们很容易觉得很多事情是理所当然,可是我们少了那份尊重。如果我们可以在爱情的关系里多一份空间和尊重,就像和朋友相处那样,可能大家会更舒服。
  最好的爱情状态是,用自己最原始的状态和对方相处,彼此都是最真实的样子,彼此都不用改变,这很难,所以要碰运气,然后在恋爱的过程中互相学习,学习收放,学习让自己自在,自己自在了才会让对方自在。”
  所以她唱“相爱的运气”,她写“我知道,太用力就容易失去,爱情经不起紧握”这样的歌词。她没有像许多歌手一样向歌迷许诺陪伴永远,抚慰寂寞,她说,“不一定能够有人陪着你,孤单时要懂得照顾自己”。
  是在荒野里独自行走过的人,是在寂寞里久久伫立过的人才深深懂得,人必须先和自己相处愉快,才可以,接受别人的感情。

放弃外在的流浪,因为我的心已经自在了

  “小时侯我很羡慕流浪的人。我甚至很羡慕疯子,因为他们做什么别人都觉得理所当然。他们想睡公园椅子就睡,想坐在地上就坐地上。那时我渴望自由,渴望成为流浪的人,是因为我还不是那样的人。”
  万芳算是一个流浪四方的女人,温哥华、威尼斯、北极、爱丁堡……她喜欢冬天的威尼斯,街道冷清,有一种繁华落尽的寂寞与诗意。
  1996年她去多伦多演出舞台剧,别人告诉她,有条公路,你沿着开,一直一直开下去就可以到北极。“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北极不像感觉中那么遥远,”1999年一个下午,在DISCOVER频道里看到北极光,她听到心底有声音越来越大,让她决定亲自去看。
  “我有些50岁的朋友,听到我要去就羡慕极了,因为那是他们退休后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我想,有这么难吗?很多人以为要到北极是很远的,要花几百万,根本不用。”
旅行时,万芳一定会留出一些时间写明信片,寄给自己、朋友和家人,写的过程就是在消化:这一路的旅程,看过的风景,路过的面容。
  亦舒有个小说〈心扉的信〉,讲一个孤儿从小给杂志上的知心姐姐心扉写信,心扉也给她回信,两个人的通信保持了许多年,直到女孩结婚生子,直到她的丈夫无意中发现,那本杂志早已停刊。
  原来,她一直在自己给自己写回信。
  把这个故事告诉万芳时,她眨眨眼睛,微笑了:“写给自己的明信片跟给别人的绝对不一样。你下次给自己写一写就知道了。”
  当她从遥远的地方回家,总是有亲手写就的明信片静静等候,那种感觉或许像天涯海角有个老朋友在不断的旅行,把旅行见闻,和你分享。
  “我很喜欢心理方面问题,花了很长时间做自我探索,在这个探索的过程,我了解了很多,明白很多事情。在明白和了解之中,我越来越自在,我就不会刻意去羡慕那些自由的人。”
  是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已经自在了。



我是万芳,我是一个左撇子,天生用左手的人。
小时候,我都用左手写字画图,可是呢,我被规定要用右手。
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会偷偷的用左手,
因为,它让我觉得,我是真正的在做一个我自己。
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很想练习用回我的左手,
而且我觉得,也可以开始练习用另一个自己
来面对你。                   ——万芳《左手》,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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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的够戗 
  • 2004-03-1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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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 怪话
  • 欲哭只见晴转多云 
  • 2004-03-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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