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黄旗)
八旗的軍事組織制度是由滿族的首領努爾哈赤所制定。努爾哈赤起初將自己的軍隊分編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顏色的旗幟作為識別,成为“整黄旗”等。隨軍隊壯大,由将四旗加上边框,成为“镶黄旗”等,形成八旗。滿人靠著這軍事組織制度,於1644年征服明朝中国,建立大清。
1601年(明朝万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將原來牛彔這一臨時性的生產和軍事組織,根據戰爭的需要,改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規定每三百人設一牛彔額真(亦稱「佐領」),每五牛彔設一甲喇額真(亦稱「參領」),每五甲喇設一固山(gusa,即旗)額真,每固山額真左右設兩梅勒額真。設有四旗,各旗以純色作區分,分別是:黃、紅、藍、白。故称为“整黄旗”等。士四年後又增設四旗,並在原純色週圍嵌上其它顏色,称为镶黃、镶紅、镶藍、镶白。故合稱八旗滿洲。正白(在順治年間,正白旗本來隸屬於下五旗,之後多爾袞將自己所統領的正白旗升格為上三旗之一,而在順治年間本來隸屬於上三旗的正藍旗就隨著正白旗的升格而降格為下五旗之一)﹑正黄﹑镶黄为上三旗(亦称内府三旗),隶属亲军,其余五旗为下五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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