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在米国的公司邀请我去他们那里,为他们即将在LA开办的一个展览做报道。按照我们报社的规定,这类报社是不会出一分钱的,应该是他们承诺负担全部费用,他们也应允是承担全部费用的。
今天对方来电表示了负担来回机票和在LA的住宿、吃饭和交通。还问我还有什么要求。
俺不知道这里面是否还有其他的费用呢?我是否还应该要求什么费用?国内的费用除了签证费还有什么呢?原则就是自己不能搭钱。
所以想问问在米国的同志们,米国的公司有啥惯例呢?除了正常采访和宣传,他们一般会否给提供去什么景点游玩的机会呢?还是这需要我自己解决?
按说这种出差,即使他们给我出了机票和在当地的食宿和交通费用,我也还是很吃亏的,总还有通讯费啥的吧。在那边呆几天,就意味着我要耽误国内的几天工作。所以,在国内的规矩是,到外地是给某企业做宣传,对方除了提供一切费用,还要给一点辛苦费的,毕竟要花时间和精力以及耽误自己本来的工作的。
那么,美国的公司是否有这些惯例呢?
俺心里没谱,也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哦。同样的,他们还在香港、日本、韩国等地也邀请了记者,俺也怕自己提出很多要求,而那些记者都没有要求而尴尬。请大家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