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踹一脚。再让我看到这种东西,踢死你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多事发表时间:2006-12-18 01:28
给点建议:
游记游记,游到哪里记到哪里,本身就很散。所以在写作的时候要把握住一种意境。游记本身不连贯,但意境很连贯。这样读者有一条线索可循,效果会好很多。
全文,就一个地方写的很好,但其他的,全都是为了写而写。就是说看不到你的灵魂。“夜晚则一个人跑到锦鲤去吃东西喝盖碗茶,黑暗的街巷里竟然有姑娘从座位上跳起过来摸了摸我的相机,然后我们相视一笑擦肩而过。”
你是一个摄影记者,寻找素材。我不知道你哈,但我认识的摄影记者,都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找什么,好奇心特别的强,每一秒钟,都在等待奇遇从天上掉下来砸在自己的脑袋上一下子带动手上的快门。全篇文章中,只有这一句话,表达了这种心情。当然你可能是另外一种摄影记者。说说你哪里写得不好:
1,文笔不集中。你是怎么到的成都,第几次到成都,对哪里怀着什么感情,这些都是主观的东西,跟游记这种题材没有关系。游记的主角,是你看到的景物,是景物透过你的眼传到你的心中再从你的笔下传给我。很显然,你个人感觉,不包括在内。
2,写东西东拉西扯。什么去拉泡屎被盯了包回来很愤怒。游记不是搞笑文学,不是什么文学都可以搞笑。你他妈的拿着相机的目的就是在野地里拉屎呀?有没有点美感?你听我说:目前,你所看到的,中国文坛上所有的这些流行因素,都会被时代淘汰。因为这是变态文学,不是中国文学。所以,写你自己的东西。做好你自己。也许你写出来的东西不被人承认,但是,人不是为了被别人承认而存在的。是要被自己承认。你是一个摄影记者,写游记,天时、地利、人和,没人能比过你。就用你拍照片的眼睛去写游记,你就会写出最好的游记。人间正道是沧桑,泡网除了我,哈,没有一个文人在走。所以,你要向我看齐,知道么?谁什么,都不要听。做好你自己,把你眼中的东西如实地反映出来,把你自己的脑袋从文章里摘出去,你肯定行。
3,“那天是个很明亮的天气,我早上坐在院子里一如既往地喝咖啡并且吃摊鸡蛋,看着眼前的西方美女穿梭如织,吃饱了看够了,点燃一根骆驼牌纸烟,用不流利的英语结帐。然后背起包去了帕斯帕提那,为了尊重印度教的习俗,我站在我可以接近火葬的最合适的地方支好三脚架插上快门线,这时候很多当地人围上来看看镜头里面是什么样的画面,我则悠闲地等待适合按下快门的机会,阳光晒在后脖埂子上舒服的一塌糊涂,而此时,更让我感到温暖的是一双也在注视着我的眼睛,她并不如其他人群一样好奇而冲动,矜持并优雅地坐在红墙旁边,当我们的目光对撞的时候我有些瞠目结舌,一个雅利安美人纯洁的大眼睛里包含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一切。我觉得心跳的速度明显加快,血液滚滚沸腾起来,手下则不由自主的将210MM的镜头扭转了过来,我很友善的询问了是否可以给她拍照?她轻晗玉颈,目光流转,一抹绯红映上太阳穴,衬着她浓浓的眼线,羞怯之间”
这是你自己写的吧?这里的主角,是你。再说一次:没人对你感兴趣。你要是想出名,在摄影上出名去。文学,最终要靠真材实学,而不是标榜自己。

总结:把握住时时寻觅的意境,保持自己寻找奇迹时等待的心情,用按动快门的眼睛去看身边的景物,再把自己看到的,用你的手记录下来。记录,要达到用胶片冲洗出来的水平(我想这是你要练习,并欠缺的。这是文学天才,对语言和词汇的掌握力度,是真正的文学功底。你不具备。但你可以练习)。排除主观的东西,排除自我。感动你的时大自然和社会,感动读者的,也肯定不会是你是谁或者你怎么想怎么看问题。你就一狗屁摄影记者,别把自己当人啊。就当自己是台摄影机,取景、按快门,洗底片,扩大胶卷。这是你会做的,也是你唯一会做的。把自己的长处抛弃了,学别人涂脂抹粉,袒胸卖相,就应该一脚踢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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