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的爱情——三本小说的阅读体验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孤云发表时间:2002-08-14 10:59
小说里的爱情——三本小说的阅读体验


孤云

  卡尔维诺《为什么要读经典》十四点中至少有五点强调经典需要重读或者反复阅读。当然没错。但我更倾向从经典中找到阅读快感。也就是说,读经典,我指的是经典小说,其实可以象看美国大片,重要的是视觉快感。获取快感,关键要放下仰视的眼神,抛掉各种关于经典的道听途说。也就是说,以无知的姿态进入文本。也只有这样,经典才能还原。出于这样的想法,我把读经典小说作为消遣,每天先读几页西哲史之类的严肃性读物,然后躺沙发上读小说。

  我最近在这样的状态下陆续读了三本小说——毛姆的《刀锋》、霍桑的《红字》、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从理论的角度来评论这三本小说是比较傻的想法,论述上述名著的经典性只能是一种重复建设,该赞美的地方,一大堆文学评论家早让你无从置喙,至于鸡蛋里挑刺,也不能颠覆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光辉形象。正如我上面说的,我读小说,主要是消遣,在细节中寻求阅读快感。

  一本好的小说,都会有些细节让阅读者忍俊不禁。比如在《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二章,当阿里萨把他表示“忠贞不贰,永远爱她”的情书掏出来给费尔米纳的时候,从扁桃树的枝叶中掉下一摊鸟粪,不偏不倚正好落在费尔米纳用来接信的绣花绷子上。这个细节一方面消解了前面营造出来的阿里萨的爱情的纯洁性,此外还有一定的象征意味,暗示着爱情的不可信。这个观点,一方面从阿里萨几十年里对情欲的追逐,却在费尔米纳面前说“我一直为你保持童贞”可以看出。当然,阿里萨这里说的“童贞”应该是精神层面的。他曾试图保持肉体上的贞洁,这一点在他面临清洁女工的色诱时提到过。但当他失贞并感觉到肉欲的快乐后,他开始主动追逐并以此为乐。不能说他对生命中的其他几个女人没有爱,但却反过来说明爱不是纯洁的,也不是唯一的。至于费尔米纳,我怀疑她从头到尾就没有爱过阿里萨,也没有爱过乌尔比诺医生。她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结合是世俗婚姻的典范。而费尔米纳年轻时与阿里萨所做的一切,无非是情窦初开,或者是受到对爱情的浪漫之想所驱使。所以,当她旅游回来,第一次见到阿里萨的时候,她的心思转变得那么迅速而且毫不犹豫。那意味的对爱情的种种浪漫之想的幻灭。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也就是她再度接受阿里萨后,也并非为了爱情。这里面,有她见到阿里萨社会地位提高的世俗因素,有晚年凄凉寻求慰籍的动机,也有对年青时候的怀旧情绪。这时候,肉欲从爱情的舞台消隐,两位老人互相爱抚无非是对生命的一种渴求。他们太老了,老得不能做爱,当然,也没有了爱。

  但还有一点必须说明。《霍乱时期的爱情》最后一章,他们在船上挂着标志霍乱的旗帜,在那条被糟蹋污染的河上来回游戈的描写,表达的并非爱情最终战胜一切。而是揭露了人类的凄凉境遇——爱没有世俗存在的理由,生命的残酷规律更能摧残一切。当然,马尔克斯并不对爱情绝望。

  爱情,是人类的一种原动力。对爱情的绝望很容易把人推向崩溃的边缘。很凑巧的是,我同一阶段阅读的其他两本小说,更多的是关于拯救的题材。《红字》以宗教为背景,《刀锋》则以一个偏执地追求生命终极意义的形象来说明爱情的苍白无力。

  《红字》固然在于揭示中世纪宗教对人类本然的爱情的钳制。但我从文本中却也看出来,爱情在这其中扮演的是邪恶,正如小说里的罗杰·奇林沃思就是邪恶的代表。小说并没有着墨描写海丝特·普琳与牧师狄梅斯迪尔偷情的过程,而是一开始就描写海丝特·普琳被戴上惩罚的红十字。另一方面,虽然狄梅斯迪尔牧师心中充满忏悔,却不足以让他在一开始就站出来承担处罚。而海丝特·普琳的丈夫罗杰·奇林沃思的邪恶让牧师最终认识到惟有忏悔才能得到救赎。在小说里,爱情也是一种邪恶,即便是这里的爱情本身是追求自由与光明的象征。这一点,在狄梅斯迪尔生命的最后一刻表露无疑。他说:

  “我们曾一度忘却了我们的上帝,我们曾一度互相冒犯了各自灵魂的尊严,因此,我们希望今后能够重逢,在永恒和纯洁中结为一体,恐怕是徒劳的了。上帝洞察一切;而且仁慈无边!他已经在我所受的折磨中,最充分地证明了他的仁慈。他让我忍受这胸前灼烧的痛楚!他派遣那边那个阴森可怖的老人来,使那痛楚一直火烧火燎!他把我带到这里,让我在众人面前,死在胜利的耻辱之中!若是这些极度痛苦缺少了一个,我就要永世沉沦了!赞颂他的圣名吧!完成他的意旨吧!别了!”

  爱情和欲望,主要是欲望一度战胜了神圣的宗教,宗教又战胜了邪恶,完成了人的救赎。这就是《红字》想说的。

  爱情是不可信的,但爱情存在吗?这恐怕也是一个很傻的问题,你觉得她存在,她就存在。爱情作为生命的一个主题,还会永远地伴随着我们的永生永世。不幸的是,我最近看了三本小说,这三本小说对爱情都充满了疑惑。《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世俗爱情的荒谬,《红字》里纯洁爱情的幻灭,虽则让人对爱情近乎绝望,但终究还不是彻底绝望。然而,爱情在《刀锋》的主人公拉里面前却显得不值得一提。很显然,与追求生命的终极问题相比,爱情显得渺小。我很喜欢把《刀锋》看作《星球前传》,都是“英雄”的“史前史”。把拉里当作译者所说的维特根斯坦使小说更完整,也更有对比意味。哲学家之所以成为哲学家,当然不必舍弃爱情。但对于汲汲追求生命终极意义的人来说,爱情自然退到其次的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可以看到爱情的苍白。

  如果拉里当兵的时候没有亲眼见到战友的死亡,并由此困惑于生命问题,他自然会按照世俗的惯性生活。这里有一点很关键,我们一生都会经历许多类似遭遇,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从那一点蜕变,或者即使发生变化,也不会象拉里那么彻底。拉里和伊沙贝尔的爱情,最开始就是世俗惯性下的产物。然而当拉里开始自觉反思并逐渐偏离生活轨道的时候,伊沙贝尔对他的爱情就显得靠不住了。你瞧她是那么干脆地决裂,然后投向现实生活的怀抱。归根结底,伊沙贝尔和拉里的感情不是爱情,与格雷之间也不是,而这世界上太多和她一样的人,无非是在庸俗中寻找爱情并自以为得到爱情。当然,这也无可非议,因为我们都是俗人。但你不知道当我读到她在车上看着拉里的胳膊眼里充满欲火那一段的时候,我对她是多么的厌恶。那不仅仅是一种性欲,也是一种本能的占有欲。这个细节可以说明,她和拉里——曾经是一对情人,在人生路上朝着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了。爱情,最终在拉里身上消失了。

(200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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