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部分修改)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阿飞姑娘发表时间:2002-04-08 11:00
(四)
......

其实我的乐队能够撑到今天,除了我的那帮哥们骨子硬,够意思之外,和我男友不无关系。 他屡次出手相助,都是瞒着我的。
其实人年轻时总有落拓的时候。在我男友看来,人总要接受别人帮助。在我看来,接受恩惠,确实不如赠馈别人来得快乐。每个人的自尊都是那么一点点,爱情和自尊相比,往往要舍前取后。

我也是犹豫一年有余,才肯把实情说出,只是为了提醒自己,接受人的恩惠,自己若有一天得势,莫要忘记了才好;若还是穷途末路,也是命中注定。还得了就还,还不了也是天意。

三年前糖厂的父母双双下岗,大部分的积蓄不小心放在所谓的“合作社”里无法取出(当时南方发生好几起农民集体卧轨的事情,也许大家印象都不深了)。我在北京给厂里的领导写了一封陈情的信,方才保住了父亲在厂里当门卫的职务,他年纪已经大了,又无缘无故地被机动车撞到,虽无生命之碍,但由于是老实人的缘故,不会赖人,也没有索赔。伤好了还要上班。夏天晚上值班时偷偷把雨衣铺在板凳上,躺在上面休息。而我偏偏是不争气的主儿,我父母希望我出国光宗耀祖,我却还要维持一支不合时宜的乐队。这个乐队诉说的不是洋溢的愤怒,不是狂欢的节奏,而是稍纵即逝的爱情,令愤怒的摇滚青年们掩鼻而去。

我鼓手生病,他屡次借钱给他,却不要归还。
排练室的鼓破了,不能再用。他私下买了YAMAHA的新鼓,至少也要七、八千的。还有排练用的专用音箱、调音台,加起来他至少为排练室的设备投入了一万多。才得以乐队又顺利排练一年多。
我的吉他买新琴,也是私下问他借钱。
当时怕我伤自尊,大家都有意瞒着我,说是另一个朋友和我们和伙买的。
我后来终起疑心,屡次盘问,他才勉强吐露一二。说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我登时又羞又怒又心疼,迭声说,你是你什么人,我的乐队要你施舍吗?是生是灭,是乐队自己的事情,轮不到你来插手。我是你女友,你这样人家会怎么想!
他也怒了,你怎么这么自私!
我眼泪都要掉下来:我自私,我是很自私……
我们最初的嫌隙,也是从这里开始。他是一片好意,反而我怒目相视,他自然心灰意冷。 他拒绝与我回南方看望父母。他不愿与我的家庭发生关系令我痛心羞耻不已。我对父母之恩,尚无力反哺,本来就愧疚在心,想着带一个好男孩回家,也好让他们为顽劣的长女宽心。一点拳拳之心,尚不能实现,怎能不羞愧?当时南下火车开动,我问,你来不?他摇头。我一时难以自禁,泪雨滂沱,惊动了一个车厢的汉子,拿出手绢要来安慰我。

我生性之乖张恶毒终于暴露无疑:婊子尤有好处可得,我得什么?!
话已至此,还有什么可说,他要走,我也不能留。
我是过度自尊,在他看来,还是因为我终究不够爱他。
.......

(六)
到现在为止,我想你一定有些讶异为什么我要采取如此平庸和絮叨的写作方式了吧,甚至不像杜拉斯——我们女性写作共同追随的老大,也不像村上春树,我们青春写作的典范;更不象马尔克斯,我们趋之若骛的超现实写作,王小波就更加别提了,我还来不及学会模仿他,因为我对时态确实非常不敏感,而王老师又往往喜欢从古代跳到现代,再从现代跳回古代。我不能够,因为我不属蚱蜢。

宿命是写作的最好借口。我很小的时候,在那个只有两户人家的村子里,我的叔公用一本线装的破破烂烂的卜卦书算出我将来要活到82岁。他还算出我将来要遁入空门。当时我还没有太多性欲的要求,而且又受红楼梦的毒害,所以觉得这样的结局还不错,有一种悲剧感和使命感。大抵天才都有这样的悲天悯人。

我的男友对我的天才很是不屑。他觉得我总是在假造了一些悲伤然后自己去相信他。这点我不得不同意,因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余孽在我脑中根深蒂固。

关于我的那点可怜的天才,曾受到一个著名作家的首肯。他自以为发现了一个作家,所以很郑重地约我喝茶,令我受宠若惊,目瞪口呆,回想起来他大意是说,你这样的不去当女作家真是浪费了。而可惜的是他的话没有被打印出来,纳入话语的权力系统,所以到现在我还默默无闻。而那天我们一行三人坐在学校的茶室里,却没有喝茶,店小二看着三个不喝茶的人坐在那里简直是非常恼火。如果换在上海,这种级别的会晤,恐怕要安排在星巴克咖啡厅,或者在外滩的真锅伽BEI(第四声)馆,并且有文字记载了。
著名作家热烈地鼓舞我之后,发现我的反应甚微,说,你不当作家,你想当什么?

我不假思索,我想到公司去当白领。
当白领做什么?
挣钱,然后买PP裙子
然后呢?
我郑重地说,给父母在我家那里买一套房子。
这就是我的最高理想。确实我孺子不可教,我的男友并没有看错我。他发现我异常懒惰,象那个脖子上挂大饼的婆娘,想吃却懒得动。
我想当白领。在办公室发传真的中性人。所有的柔软、乖张和脆弱包裹在得体大方的粉色套裙之下,不露声色。
我想起了杀手叶开。他很爱吃花生米,他当杀手是为了拿很多很多的银子,而他拿了很多很多的银子,是为了吃更多的花生米。

我的境界显然不如他。我自己怀揣着一把刀子,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道应该刺向谁。叶开是虚构的,我却是活生生的,将来我的春天不是在桃花树下而是在沙尘暴里打拼。

尽管我在高中是一个偏好浪漫主义文学的文青,酷爱过雨果和罗曼罗兰,可是大家在这里还是看不到浪漫和爱情。我对“黑色蕾丝”以及“不羁的激情”通常是抱着艳羡的态度的。在这个万众孤独的时代,能够找到一种臆想的宣泄口,确实是我们能够得到的最健康的生活。这总比我去一个人在深夜看《情诫》到泪流满面要新新人类得多。而《情诫》中的音乐有可能不被关注爱尔兰音乐并热爱旅游和电影的畅销书女作家所关注,因为它太简单,不宜用来催情。

所以,这篇倾情奉献的文章,我想大家还是要容忍,因为这将还是一篇没有阅读快感的文章,缺乏偷情、放荡、激情,乏善可陈。

(八)
总是有一些往事不得不提起。
高中的时候和一个建筑系的男孩通信。那些信一封一封地,从北往南,穿过几千公里的公路和铁路线,轻轻落到我的手里。它们是平淡、节制、漫不经心的。高考过后,我在志愿表所有的空栏都填上了他所在的大学。九月我第一次离开南方的小镇,来到了遥远的北方城市。当我出现在那个男孩的宿舍里时,他正好外出了,他给我留了一封信。他说他知道我迟早会来找他。

我们相处了两年。食堂、教室、宿舍。小男生小女生,有了情有了欲,却不知道如何化解。拌了无数次嘴,搞得两个人哭哭啼啼的。我说,不如我们同居吧。他说那种事要结婚后才可以做,而我终究是他的人。想到结婚,我就害怕得不得了,觉得将来一辈子都要成为“他的人”,不知是何等恐怖。

后来他突然跟他们班的一个据说是系花的女孩同居了。我揣了一把刀子去找那个据说是冷艳的女孩。我们坐在建筑馆前说话。她不知怎么地提到《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她说起萨宾娜。我说起特丽莎,她总是夜晚起来,要去找托马斯,因为只有他才有让她入睡的力量。她说我们说的不一样。我恍惚了很久,本来要说些伤人的话的,最后却说,请你照顾他。

T大哪里是风花雪月地!高手如林,一不小心就落于人后。后来的几年一直很恍惚,理科的成绩也很差,总是班里的倒数。一个曾经心高气傲的人,最后变得无比自卑。好不容易毕业,据说是系里的奇迹。

其实这个女孩也不承认他是她男友。也有其它的朋友。后来一个在加州的男孩帮她出了国。她就走了,这个优秀、美貌和富有的女孩,去了加州。

我交了男友后,还去看了他。和以前一样,带着几元钱的小礼物。我说我现在已经不读理科,转读文科了。我说导师很是器重我,我的成绩也很好,说终于可以学习古诗十九首,很喜欢。他便说像你这样的人可怎么在社会上存活,我说,我有了男友了,他很照顾我。

我给他打电话,后来他生病的时候给我电话,要我去找他。
我去了。他帮我脱掉红色的长裙。当他脱掉他的时候,我穿上所有衣服,离开了房间。
他的像夹里,放着那个女孩的照片。不是很清楚,但是确实比我美丽。他没有我的照片。我方才知道,并不是他背叛了我,而是我本来就和他毫无关联。
很多年过去,我只是凭借着男友的依靠,很不光彩地和这个男孩勉强打了一个平手。
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这个建筑系的男孩在电话的另一头说,你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么?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不能够知道你。

(八)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我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我很恨自己的母亲,因为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我的家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回来之后,我会长得高大和美丽。我仁慈、慷慨。大度,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我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我于是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十五岁那年我从来没有想过写作。我固执地认为文字软弱无力。它永远不可能帮你争取你的爱人。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比如我曾经以为我做一个很牛逼的摇滚乐队,成为这个中庸国度最牛逼的摇滚女歌手就会有人来爱我。这个念头和多年前设计永动机如出一辙地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年我唯一能够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本来是用来复习英语的。可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我为什么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我二十四岁的时候时来运转,在我乏味的青春里出现了一个爱我的男友。只有天才才是孤独的,而我断然不是天才,所以我努力和周围的人搞好关系,渴望和某个人长相厮守。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束缚了我们年轻时可贵的灵光,欲望、激情、良心和道德的冲突并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我记得18岁的时候,我去听还未成为我的导师的课,这位德高望重的教授问:为什么我们不能象《边城》里那般自由地相爱。我说,因为我们受过高等教育。

我二十四岁和我的男友谈恋爱的时候,有一天夏竹小朋说,她妈妈病了,是癌症,而他们家已经负债累累。那年春天还没有到我们就抱着箱子在学校里四处募捐。然后她买了一张南下回家的车票。她到家的那天清晨,她妈妈去世了。

晚上我有时候会出去,在激扬的鼓点和寥落的掌声中,我是神经质的女主唱,但在宿舍里小朋一起做白水煮面时,我是学院女生小朋忠实的同伴。
我与小朋约定:苟富贵,勿相忘。
我和男友约定:若我们分手,他要赔偿10万美金。

标签: 添加标签

0 / 0

发表回复
 
  • 标题
  • 作者
  • 时间
  • 长度
  • 点击
  • 评价

京ICP备140287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