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说]玫瑰(一)(二)终于在情人节杀青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王威1发表时间:2001-02-15 06:04
标题:[小说]玫瑰(一)(二)终于在情人节杀青


作者:王威 发表日期:2001-2-15 5:50:00

  这篇自我感觉不错,但是也明白再这样写下去没前途,就算是我藏剑之作。
  
  就此告一段落了,过几天如果能找到一把好刀子,一定继续表演我的杀猪绝活。
  
  一直忙,又不敢乱写,终于在情人节这一天完成了。只是收的太匆忙了。
  
  
  这篇小说的其他一些相关情节散见于《对岸》《行路难》《侠客行》,看不明白不要怪我。给大家一个地址
   http://www.qingyun.net/column/geren/wwei/wwei.htm
  
  
  这是冷静要求写的文字,上次写了四五千字,给word 吃了,妈的,我恨微软。
  后来一直没空,也就缓了下来,今天实在太冷,冷是只剩下写点东西的心思,也就有了这篇文字。可是自然而然的变成另一个故事。
  谨以此文向已成先烈的文字致默哀——三分钟。
  
  
  
  
  
  玫瑰 (全文完)
  
  
  我是幸福,我为此深信。
   ——王威
  
  
  第一章
  
  自从我开了网吧之后,我已经很少写东西了。有时候甚至会怀疑自己当初写作的热情到底是从那里来的,现在又到了那里去。当然我也知道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答案,难道要我自己承认自己江郎才尽。
  慢慢的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我甚至庆幸的想到自己终于远离罪恶了。
  
  那一天我如常的在网吧里坐到深夜,说心里话,有时候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一晚上到底都干了什么,好象除了收钱还是收钱。无事可做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把钱颠来倒去的数上好几遍。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网吧已经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我缓缓的站起身来,只觉得身上无处不疼,腿脚木了一大片,毕竟这是个冬天,冬天最冷的日子。
  
  我开始打扫房间,我把椅子一张一张的叠好,我留神着地板上每个烟头。最后,我把窗帘打开了,窗户外面的冷空气呼的一声,全装进了我的脖子里。网吧的楼上望下去,是个广场,广场高高的耸立着一盏路灯,我看着路上渺无人迹,心中一阵阵的抽痛发凉——我想——这就是大年初一的光景。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在心里头涌起了一首老歌,好象是一个叫蔡琴的女人唱的,好象歌名叫做《恰似你的温柔》,好象这首歌有很多版本,好象有个版本是邓丽君唱的,恩!以前一直觉得邓丽君唱的不错,现在一比较,简直就不能听了。我随手把窗帘拉了上去,哼了一声——有情天地,我满心欢喜。
  
  我转过头,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背后有个人在看着我,我一刻间不敢回头,我用右手紧紧的握住自己的左手,我想起不知在那里看过还是听过的一句话——人和人在一起就能互相温暖,这么多年慢慢发现这是谎言,用自己的左手握住自己的右手,才能真正得到温暖。
  
  最后我听见身后有个细细的女声响了起来——某年某月某一天,象一张破碎的脸,我握紧了自己的拐杖,这么多年的相依为命,我除了握紧它还是只能握紧它。
  
  
   2一本书翻了几十遍,有时候你会恍然大悟的痛骂自己以前为什么一直没有看懂,而且还以为自己看懂了。
  一个人,比如我,二十六年的光阴,在这一刻,才会提醒自己一点用处也没有,才知道自己曾经从楼上摔下来,断过腿脚。
  
   3
  
  我顺着这条路走下去,我看见一朵玫瑰开在我的心上,我满心欢喜,于是,静悄悄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4
  到如今年复一年, 我不能停止怀念,怀念你,怀念从前。
  我在火车里遇见一个叫冷静的人,他说他是西安的,他说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淡淡的笑道,是吗?我不禁想起她白衣胜雪。
  我那时喝了点酒,我告诉冷静,我是一个能写出好文章的人,可是,可是我不敢写,我怕。
  冷静自然而然的会问,为什么。
  这样的情形也是常见的,百无聊赖的旅程,寂寞的风景线,两个倚窗对坐的男人。
  一个服务员推着快餐车一路吆喝的走过了,然后走过我们的面前,她的声音好象和每个旅客有仇的沙哑着。
  
   5
  
  我说,我看见了一个女人。
  
   6
  
  在西双版纳有一种叫大象的动物,当然还有可爱的竹楼,高高低低的,里面住着一个叫温柔的女人。我笑了起来,我对冷静解释说,我的口才不好,我也不知道自己说到那里了。
  
  还是第一章
  
  从一开头我就错了,我误会了每个人都知道我现在的境况,我一直在自说自话,我想我没必要把自己知道的,经历过的事情再说一遍。
  翻开一本书,我向他们说——这是我写的,这是我的一生。我眼中的世界。
  我说我刚到东山的时候是1976年,我在多年以后看着那间医院的楼道里还涂着毛语录,一层层的油漆到底还是没能盖住。我说我那时候也象所有的人一样哭个不停。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在那个冬天不停的流着鼻涕,那个时候的卫生纸现在在市场上还能见到,黑黑的,折皱很粗,能看到化浆时的纤维杂色沉在其中。我常常坚持了很久很久,但是最后还是没能忍住。有时候清涕甚至沿着鼻角而到嘴角。
  我对着旁边将成为我的女人的中年妇女说——我身体一向不好,没有办法。
  她帮我小心翼翼的把拐杖拿过一边,说是吗。然后动手帮我剥去衣服。
  我轻轻的推开她的手,说我自己来。我又说我刚生出来的时候,一不小心得了流感,那时候医院里的药没了,我父母只好托人找老乡擎了一筐“金钥匙”,就是一种草药,我自己也不知道那草药学名叫什么,反正当时熬的量太足了,以后就落下了这毛病。
  她说是吗?她的身体慢慢的靠过来,很快的,我的每片肌肤腠理都塞满了她的体温。
  
  临走的时候她问我,你怎么用上拐杖的。
  我知道她并没有满足。
  
   2
  
  我和冷静分手的时候信誓旦旦的向他保证,我一定会去西安,反正一辈子,天大地大,那里都要走一走。
  冷静笑道——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另外,你能不能把你刚才的故事写出来。恩,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3
  
  你在他乡还好吗?是否还会想起从前。可有泪水打湿双眼,是否有了太多改变。那个女子握着一朵玫瑰。说——就在那个下雨的星期天。
  我嘴唇发干,道:这里就是我的故乡啊!
  那个女子说——这里就是东山了。
  窗外——广场的灯还亮着。
  
   4
  
  从前,这是个假设,也就是在仙人还不时游踪人间的时代。
  你忘记了吗?那个女子笑着说——你也是天上的仙人。
  那你呢?
  我——我会一天送一朵玫瑰给你。
  
  
  不得不提醒你们——这仍是第一章
  
  从前,历史,遥远。
  我拍着字里行间的风尘。
  我抚摩着手中的拐杖。
  我在网吧里,我斟茶倒水。我说——你一天送一朵玫瑰给我,为什么。
  那个女子说——因为你是仙人,所以我是女鬼啊!
  
  (未完待续)
  我们久久不见,我们久久一见,不好吗?
  我一时倒想不起该说什么才好,人家记得我,而我忘了,毕竟怎么也说不过去,何况是记住我。
  她说我要告诉你——伟大的古典艺术往往出自于具有平民关怀的贵族之手,杰出的现代艺术则一般出自于具有英雄气质的平民之中。
  我恍惚的看着她明眸光转,看着她唇红如火。看着她白衣一袭。她说你从那里来,终归要回到那里去。
  天上,人间。地下,九泉。
  她说你曾为忠臣,我曾为节妇。
  她说百年易过,万古如昨。她说微微一笑,弹指千年。
  她坐在我网吧的电脑前,她的手指象玫瑰一样摊开。
  砰的一声,外面的天空空荡荡的响了一记礼炮。我转头的瞬间,繁华已然散去。——急景凋年,真是绝妙好词。
  我敲打键盘的手想着。
  我看着自己的指节从容的跳着伦巴。
  指节静静的问我——夜晚有多晚。
  
   2
  
  医院的铁门锈迹斑斑,从医院门口一路走进去,刺鼻的福尔马林的味道再次使我的清涕汹涌而出。我喘了口气,把我的拐杖放在待客室的椅子上,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从阴暗的屋檐望出去,是高高的天空——天气真好。
  
   3
  
  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
  我看着电脑桌前的那朵玫瑰。仅仅几个时辰的工夫,它已经慢慢的枯萎,枯萎成我不希望的样子。
  
   4
  
  中年妇女问我,你又来了,她又说网吧的生意还好吧。她说她今天身子不好,来了例假。我说没关系。我斟了一杯水给她,我问她——还好吗?
  中年妇女掠了掠油腻腻的象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头发,她把自己的枕头垫高了,坐了起来。我帮她把头发温顺到她的身后。我钻进她的我钻进她的被窝,我把头靠在她的胸部。
  我睡着了,我任由着中年妇女的头发轻轻款款的散落在的我的脸上肩上。
   5
  我被记忆推着走,只能旁观不能插手。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你喜欢站在高处,静静的看着人间的悲喜。白衣女子说。
  在那个操场,在这个广场。
  而现在——又是谁站在高处,静静的看着我。
  
   6
  
  在下雨的星期天,我和温柔坐在竹椅上,我说,我再也不走了。窗外雨意好急,冲走地上的一切,包括我的言语。
  
  
  结局之一
  
  我是什么时候到了这里。
  我又听见医院病房里哇的一声,又一个生命赤条条的来到了人间。
  我无喜无愁的看着妇产科里人进人出。
  白衣女子就站在我的身边。
  她说千里万里,我也只能陪你到这里。
  我拉住她的手,却只捞住她的衣袖。衣袖上绣着一朵小小的玫瑰。它也只能在衣袖上花开不败。而有天我会离开温柔,白衣女子会离开我,我会去西安——我会老。
  我又握住我的拐杖,我目送着急急流水离我远去。
  
  结局之二
  
  我从网吧里走了下来,路灯暖暖的照在我的脸庞。一个人走在冬天的大街上,这是深夜,宽阔无边。
  我想起冷静说过,写文章的人那么多,看文章的却少。其实又有什么两样。
  在车站的小吃滩上,我对老板说,来一碗豆浆。老板是个中年人,他从油窝里捞起一条油条。
  我说冬天真冷。
  他说是啊!
  今年好象特别的冷。
  他说是啊!
  我问现在几点了。
  他说现在凌晨六点。
  回来的路上,我看到广场上树立起一块牌子——东山县第一届民间艺术大汇演。在牌子两侧撑着两行大字——永发永发,永远大发。下面是一行小字。永发海鲜集团全情襄助。
  我呸的吐了一口痰。
  我抬头看了看,网吧在楼上还亮着光。
  我在人间。
  在人间。
  
  (全文完)
  
   玫瑰(二)
  玫瑰
  
  
  既然追踪逃犯是他的职业,她就必须格外小心,因为自由的获取需要智慧的较量。
   ——〔美〕斯蒂芬·金《玫瑰疯狂者》
  
  一。如此良宵如此夜。
  
  
  当我抱着一本《我承认我曾经历尽沧桑》这一本书走进医院的时候,我是多么的希望有一位小护士叫住我,并因为这本书爱上我。当然有一点也很重要,那个小护士要很漂亮。必要有所说明的,我对小护士的热爱并不是因为日本三级a片给我的影响,当然我也承认我偶尔会在网上流连于那些站点,而且同时嘴角咂咂有声,但是我想我还是能够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区分开来。
  
  请原谅我——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怎么说呢?变的连自己对着镜子也禁不住心烦意乱。我有时候也明白自己不过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我只是在纸面上行走,适合于纸面上行走。
  也许只有这样,一切才变的如此简单,我本来就不是能过什么生活的人,虽然我总是一直想着——我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我在想象中得到快乐。正如有些人在阅读中得到快乐,所以有了作者和读者,所以有了书。
  
  在书中,我有了我想要的生活——是吗?我是如此的怀疑。我被安排着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生活,我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王威。我在书里生,我又在阅读中死亡,这——我也是知道的。但是,又有什么人不是在尘世中被安排,我又怎么能侥幸被例外。我是曾经希望自己能象鱼和水一样忘情于江湖的在书中生活。
  
  是的,我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在书中出生,上学,赚钱,恋爱。我甚至于习惯把忧悒写在自己的脸上——我是那么的汲汲于得到世人的认同——既然尘世多苦,我又怎么能独自欢乐呢?
  
   继续玫瑰(二)(文学芳草也没有哦)
  
  这样的夜晚来到这样的医院,我在门口徘徊了一下,事实上我对自己的念头感到莫名其妙,我停下来,我看了看四周,从通道看过去是两面狭窄的墙壁,墙壁上缀着一盏路灯,有点高,手够不着的高。铁门上锈迹斑斑。光线交映到了眼中,使人的心情柔和安逸。沿着墙角一路的延伸是一条小小的沟渠,上面附着一块一块的红砖,我很想明白小时候我沿着这上面走,并到达井台时的快乐。在那口井里,我曾经清澈的看见鱼儿水底游。看见青苔在不经意间就延伸到我的手上。那时候,阳光在我的头顶上,我在水面上看到一个快乐的孩子,我抛下一块石头,于是那个孩子脸上所有的快乐就慢慢的漾开了,而我也长大了。我想,那口井一定是收容不下我太多的话,他厌烦了,所以也就消失。
  那口井已经被一整块的水泥覆没,在水井的上面,新建了一间仿古的小凉亭,亭角有点夸张的高高飞起。一切仿佛太新了,让我不太习惯。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在那口井,不,那个凉亭的前面是用小石子铺出来的小路,小路的旁边种了十几株我知道名字不知道名字装饰性很强的树木。在凉亭上坐着一个静静的女子。
  说心里话,我吃了一惊。整个凉亭光线隐晦,我的脚步踏上凉亭的石阶上我才感觉到她的存在。她背向着我坐着,轮廓清楚,肩膀瘦弱。
  
  一方面,我会符合逻辑的想到——我一度以为已经消失的细腻情怀又回来了。这样的夜晚,一个人,静静的,该有她的心思,不论悲喜的,总是一种享受,我怎么忍心打扰她。
  一方面,我又莫名的想亲近这个女子,便是在她的身边坐坐也好,如果可能的话,我可以抚摸她的手,抚摸她的肩膀,只要能感触她的体温,那也是好的。
  
  于是,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那个女子也不回头,间中医院来了急诊病人,草坪上的灯亮了二十分钟,人声沓至。然后一切又安静了,那些声音仿佛是从地底涌出来的,又从地底消失了。在那个时候,我看见那个女子穿着一袭白衣,头发高高的挽起,发梢无风自动,轻轻的,柔柔顺顺的拨动着我心里的秘密。
  我看见那个女子身边放着两把拐杖。
  
  
  
  二。我需要一件衣服
  
  冬天越来越冷了,很不巧,我的一个朋友死了,我去参加他的葬礼。他的英年早逝,并不能给我带来更深重的悲哀,我站在人群中,我不时的抬头,看见他英气勃勃的照片,我对四下的哭声感到不耐烦。
  当我从那个小礼堂出来的时候,一群女流之辈在里头象预谋一样的同时哀声大做,响遏行云。我憋了很久的清涕再也忍禁不住,该死的鼻炎。
  
  我想起那个白衣女子说的话,这就是你的症候,慢墁的,你的一切感觉都很淡化,不论是悲伤还是喜悦,你的五官感触也不再灵敏,甚至不能控制你的行为和言语,因为你病了,活着,看的见,听的见,最后你象石头一样,象石头那样也是好的,但是你看的见,听的见。看见你以前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你以前听不见的声响。你会失眠,焦灼不安。
  我笑着说我的身体一向很好,我说你以为你是医生,你忘了你是个病人吗?
  白衣女子撑起自己的拐杖徐徐的站了起来,我是个女鬼啊!她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她的唇角高高的翘起,有着一道美丽的弧线,显得神秘、端庄、美丽、大方。
  
  我现在觉得小县城其实很大,路好象一直都走不完,平常如流水一般经过自己身边的三轮车都不见了,我的一颗心好象做好了随时比呼吸更快的从口腔里跳出来的准备。我在挨到医院之前我已经昏倒在大路上,我最后清明的片刻,堆叠在我眼中而来的是朋友英气勃勃的遗像和那白衣女子的拐杖,我拼命的抬起头,但是巨大的阳光瞬间把我吞没了。
  
  这是一间小小的楼房,床的旁边有个水净的花瓶,花瓶上是一朵玫瑰。
  我病了,在病中,因为无聊,我一遍一遍的翻着但丁的《神曲》,我终于听到在书中,玫瑰一共出现了十一次,八次是单数的形式,三次是复数的形式。他是那样的对玫瑰喋喋不休,指涉无以。
  他说“因为我见过玫瑰树,整个冬天,满身荆棘,坚硬的而不许人触碰,后来却开出朵朵诱人的鲜花。
  他说“一个孤零零的仙女,独自走去,一路唱歌,一边采着一枝枝玫瑰花朵。”
  可是,我遇见的却是一个女鬼,她说——我是烟子非。
  这个名字好熟啊!后来我才想起,她就是我的小说《侠客行》里的女主人公。
  我听见咚咚的声响,她上来,那是她的拐杖。我想起了竹楼。
  
  我痛苦的抱紧自己的头部,止痛片,芬必得,一杯浓糖水。我发现这栋小楼房里什么声音都有,电锯声,狗叫、老式的缝纫机、我甚至听见一个老太太小心的攀上一张竹椅,在我病床的对面悬挂上一幅水墨习作,黑的是枝叶,红的是花朵。我杯子里的水洒的满床都是,再也握不住的杯子掉到地面上,砰的一声。一切声音终于都远遁他乡了。
  
  我找了好久,才发现白石书苑其实是这条巷道的名字。我在巷口看到一大堆孩子象港产片里的抢匪手执着玩具枪在小巷里横冲直撞。小楼房的下面是个小车棚,你们放着几辆无主的自行车。我敲了敲门,没人开门。天气很热,我不停的用手擦着自己的脖子滚出的汗珠。
  
  我不停的敲门。我的袖子一遍一遍的抹过自己的脖项,湿了,湿漉漉的,全湿透了,我需要一件衣服。
  
  
   四、海客谈瀛洲
  
   “天之涯,海之角,美丽的东山岛。”
   烟子非坐在我的病床前,轻轻的哼着这首儿歌,她今天穿着一件古代的衣服,我对于服饰和历史毫无概念,但是并不能阻挡我内心的欢喜。
   我伸出手,抚摸着她身上的那件衣服,感触着那件薄如婵娟的衣服。
   我问她——这是什么年代的衣服。
   她说——隋朝。
   我说我不记得有过这样的朝代。
  
   很久很久以前,她的口气象是母亲,她的笑容却象是个凶狠的孩子。
   那只不过是一个男孩子追女孩子的故事。我在心里总结了一下,后来那个男孩子为了那个女孩子死了。再后来那个女孩子也自杀了。这就是她小心翼翼讲述的故事。
   隋朝, 江都,开皇,仁寿,大业。她小心的说着一个故事,怕语气太重会把故事都吹走了似的,我却只记住一个又一个的名词,我的头又开始疼了起来,为了克制自己不在女人面前丢脸,我不停的追问着。
   烟子非告诉我,江都就是现在的扬州,大业就是现在的西安。
   我希望能够使得彼此之间的谈话气氛融洽并且稍稍转移脑中无穷无尽的痛楚。我笑道:“你这样的结局是没有人会喜欢的?”
   她看着看我说,是吗?
   我说,一般来说,男孩子是不可能为女人付出自己的性命,当然了,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在小说里。
   她一脸揶揄的看着我。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你的身上......
   我不等她说完一脸兴奋的说,如果在我身上,恩,什么都不可能发生。我马上又发现了自己的荒谬,时间从一点抵达另一个点,它有它的轨迹,它的去向,怎么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发生呢?我陷入了静默。
  
   但是很快的,头痛又开始驱使我的言行。我说——是的,也许这样的结局比较好,那个女孩子会在心中记住男孩子的一片深情。为了他,她将更好的活下去。
   我口中说着,心里莫名其妙的一痛,我告诉自己——这怎么可能呢?
   我想起来,这就是泰坦尼克号的结局,怎么可能发生?我连自己也忍不住冷笑了。
   可是为什么人们会喜欢这样的结局?
   是人们太善良了,不。不是的。
   每个人都想着宽恕自己的罪恶罢了。
  
   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为了一次感情冲动而付出自己的生命的。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想我会选择遗忘。
  
   我的眼角随着烟子非的手停留在玫瑰之上,我看见烟子非的眼泪象叶子一样的掉落,凋落在我的手心之上。我握住了她的手。
   她把自己的手冷冷的收了回去。
  
  
  
  
  
  
  
   四、 弦管声促,流年暗度、今夕何夕。
  
   我找不到自己的家门口钥匙,我为什么老是忘记这些小东西呢。最后我实在无法可想,我蹲在了大马路上,一遍一遍的想着,到那里去了,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茫茫然的问自己,去那里啊!
   这个时候如果大家在东山,如果在东山看到我的话。
   我一般是蹲在马路的交叉点的树下,如果不是嘴边叼着烟,那一定是手上拿着一瓶可乐。小心翼翼的看着路上的女人,当然他指的是那种走路一摇三晃,拎包在手,只进化脸蛋不进化脑袋的雌性动物,然后在目送的同时心中发乎情止乎理的意淫一遍,当然你们要是说我的时候他会摇头“no、no”有声,我会告诉你,我只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他只是数着她们身上不也是一百另八块骨头,怎么上帝就说比他多出了一根来,到底是那是根,是不是在床上的时候才能摸的着看的见。然后你会看着我拍着自己早以发红的大腿说着——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看个真切。
   应该说,我比起社会上其他游手好闲之徒好多了,至少我现在在写小说,写一部叫做《玫瑰》的小说。事实上,我对于玫瑰的认识来源于书面,虽然每年无所事事的情人节我会随随便便的认识个女孩子,然后送出一朵玫瑰,但在花店里,我接过玫瑰的时候,那在手上光滑的花枝使得我常常怀疑,玫瑰有刺吗。至少我感觉不到。而随着这篇小说长度的叠加,我几乎忘记了我想在这篇小说里表达什么,甚至连一些必要的渲染和色彩都是那么的不亲切,也因此我的小说进度一度停滞不前。
   终于有一天,我在旧书店里偶尔掏出一本封面满是尘土的书上看到这样的句子——
   “玫瑰,由于其复杂的对称性,其柔美,其绚丽的色彩,以及在春天开花的这个事实,几乎在所有的神秘传统中它都作为新鲜、年轻、女性温柔以及一般意义上的美的符号、隐喻、象征而出现。”——符号学家艾柯在《诠释和过度诠释》
   对称,实在是个令人心动的词语。
  
   我在喝完可乐的时候想抽烟,我希望我身上还有六元五角或者说六块五毛——一包《阿诗玛》的价钱。我上上下下的翻遍了全身上下十几个口袋——这是个冬天,我不由得多穿了好几件外衣——如果我能在那么多的口袋里凑足六块五毛,我要歌唱,歌唱这个世界是完美的。
   当然了,正如大家所深知并且认同的,怎么可能呢?
   不过有一点出乎我的意外,我找到了家门的钥匙。——就此而言,我是不是发自内心深处,发自肺腑的赞叹——世界总是充满希望的。
  
   我又走回的家门口,我的家要经过一条小巷,这条小巷有着文雅的过分的名称——白石书苑。这样的小巷在南方是常见的,屋檐低矮,巷道狭长,当然了,那些扛着玩具枪的小孩子们都不见了,因为我的嘴上都有了胡子。
   钥匙在我的手中锒然作响,反反复复间一大串钥匙都潮湿了,感觉里腻腻的一层,那是我的手泽。
   我抬起头,我发现自己的楼房的窗口里探出一个人头。
   我们都彼此吃了一惊,彼此象照镜子一样的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五、河边的一场大雪
  
   雪意漫过我的眼睛。
   我茫茫然的走在天与地之间。
   一路向西,我问烟子非我们这是去那里。
   烟子非不说话,我被她一步一步的拖着走。
  
   在一条河流的旁边,我听得自己的脚步踏响亘古的荒凉。
   我想起自己依稀在这里居住过一段日子。
  
   烟子非后来说——这就是你,就是你认识我之前,之前的前世,你居住在对岸,那里岸芷青青,有人歌声上下。你就是在那里遇见他的。
   他,哪个他。
   他是个老人。
  
   “我在繁嚣的都市里找不到你。我在天上的星辰间找不到你,我在地下的村庄找不到你。我回到了这里。”
   我看见王威在河岸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说着话。那个女孩子掩着口吃吃的笑。女孩子旁边停着一艘草船,左近的矛檐低小。
   烟子非牵着我的手,在天上,她的白衣飘飘,她看着我吃惊的笑容,她说我早说过我是女鬼,只是你一直以为我在开玩笑。我说我一直相信。她说,那按照你的逻辑,如果我是女鬼的话,现在我们在天上飞又有什么可惊讶的。我定了定神,看了看足下,我和她的脚下一人一支拐杖。
   御风而行。曾不知人间何世。
  
   烟子非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叫做杯子。她领着我越过一个季节。她领着我到了对岸,对岸有知了,有数不完一地的野花。还有春天。
   分花拂柳,前面是个小小的不知年代坟墓。墓碑上写着“先妻杯子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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