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应该给“李庄案”一个告白书?——也说李庄律师出狱一周年纪念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诗梦剑客发表时间:2012-07-08 00:02

 

2012年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年,传说已久的世界末日可能不必当真,但伟大祖国的日新月异却是有目共睹。只是鲁迅先生又说:造化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逝,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

我自己就是不折不扣的庸人,哪怕是如此不同寻常的2012年,依旧过了元旦过春节,然后二月、三月、四月,时间的流逝褪却了偶尔的欣喜和兴奋,日子依旧浑浑噩噩、波澜不惊。不过.劳动节却稍微记住了一点,因为韩寒微博上提到了34年前的同一天,公安人员放弃节日休假不辞辛劳亲自登门向林昭的母亲索要五分钱的子弹费;接着又到.,还是因为韩寒在微博上呼吁取消嫖宿幼女罪改为一律以强奸罪从重论处,心中也强烈的希望法律不再公开偏坦那些倚仗权势侵犯幼女令人发指的恶行,觉得这实在比给天真无邪的儿童穿新衣服戴红领巾更有节日的意义。

.过后十天,2012611日,是李庄律师出狱一周年纪念日,但写这篇文字之前我却真的不记得这个日子。我想除了李庄律师、他的亲人以及一些直接的亲历者外,没有多少人会记得,因为和自身没有太多切身之痛。但我自认不是最健忘的人,我自己多多少少记住了一些公认的历史,比如林昭烈士是因为质疑文革被冤枉枪杀的,又比如这几年层出不穷令人发指的嫖宿幼女案”——虽然我记不住是在哪一天发生的,但我终究记住有过这些罪恶的历史。

比之于李庄律师,我也记住了他是因为质疑重庆当年打黑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为当时的犯罪嫌疑人辩护而被只手遮天的权势者恶意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入狱——这一段历史,记住的人应该还是很多的,比如法学界泰斗张思之先生在《李庄应该写一封<告全国律师书>》中好像也说过:重庆借着打黑,而且以伪证罪来搞律师,不是很愚蠢,是很反动,很反动,不可以这样子搞,这是我的第一个认识。第二个认识,重庆一定会这样搞,不是李庄,他也会搞王庄,也会搞张庄。但读到张思之先生义正辞严痛心疾首要求李庄律师写一封告全国律师的话语时,我觉得有些恍惚了;但幸好李庄律师之后自己写了《一年一度“6.11”》来记述当时的历史,后面接踵而至的却是很多冷嘲热讽的质问和批评,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恍惚了——原来恍惚中,我不禁想起我国古代关于道德牌坊的历史。

我国古代,对被侮辱被伤害者的道德贞洁向来是看得比其本身的生命还重要的,平日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礼教禁锢自不必说。倘若不幸遇上权贵、恶霸、流氓、强盗罔顾王法、横行无忌的侮辱伤害,脆弱的个体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鲜有旁人敢于挺身而出仗义相救;况且仗义相救往往有心无力、徒呼奈何甚至因之一起身陷囹圄者总是屡见不鲜。当此时也,世人大多噤若寒蝉、默然无睹或者胆颤心惊、束手无策。与之相反,所有的人却都会特别关注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被伤害被侮辱者是否恪守礼教所谓的道德贞洁,这甚至大过了所有的罪恶和是非正义。因此被侮辱被伤害者横遭不幸时众望所归的唯一选择便是以死抗争,撞墙、上吊、投井、咬舌自尽都可以,或者慷慨呈辞激怒施暴者痛下杀手,总之一死足以明志;而冥冥之中天眼总会有开日,那时或许沉冤者能重见天日,并可被树立一块道德牌坊以示旌彰昭显圣明。倘若因为忍辱负重者顽强求生以期昭雪沉冤,或是智勇绝伦者虚以委蛇巧妙周旋,侥幸逃脱之后却往往难脱世人高举道德幌子义正辞严的苛责和非议。人言可畏从来是被侮辱被伤害者难以摆脱的宿命和绝望,横飞的唾沫足以中伤太多已经脆弱不堪的灵魂。而行恶者的罪恶倒似乎在民众拍手相庆的喧嚣声中洗刷干净而轻轻遗忘,烟消云散之后不留一丝痕迹,似乎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恶行过去不曾发生过、将来也不会再发生。

李庄律师已经出狱一周年,而重庆昔日权势炫目的荣光终于默然收场,真相不言自明,孰是孰非本应大白于天下。此时此刻,我们当然希望知道李庄律师身陷囹圄时的所有经历和心路历程,我们甚至可以商榷李庄律师当时的所做所为所思所想是否就是唯一而正确的选择?只是姑且不论那些高举道德幌子的质疑和冷嘲热讽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也不提李庄律师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勇者和英雄,只是较之于李庄律师被只手遮天的权势者恶意构陷无端遭受牢狱之灾,并且一度舆情滔滔黑白不辩、举国皆欲杀,直至今日沉冤尚未得到真正的昭雪和伸张,所有唾沫横飞的非议和苛责是否让人觉得寒心和不耻!

鲁迅先生也曾说过: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我无意用此话损人,因为我也是个孱弱的人,自知不能为李庄律师以及其它可能被冤枉的当事人做些什么,一如我自知不能为已经逝去三十四年的林昭烈士做些什么、不能为近几年被嫖宿的可怜幼女做些什么,只是我还是忍不住轻声呼吁:不要轻易的苛责和非议李庄案里的李庄律师,一如不要漫不经心的轻嘲逝去的林昭烈士是精神病、不要麻木不仁的轻侮那些受到残暴凌辱的幼女是被嫖宿的

我们是不是应该稍微扪心自问:究竟谁应该给李庄案一个客观观正的告白书?究竟谁最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告白书?只要我们还有正常的思维和些许的悲悯之心,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因为被判刑事犯罪至今仍被剥夺律师资格的李庄律师,还有因为违法办案可能至今含冤仍在监狱服刑的当事人!请秉着法治、自由和公正,给被侮辱被伤害者一个真正的告白书吧,这是李庄案里所应该给予而尚未给予的。一年一度“6.11”,衷心的希望在明年的纪念日之前听到李庄律师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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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梦剑客于2012-07-08 00:17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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