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泡网,大概也只有俺俩算是涉足理工文边缘三结合地域的玩家,有资格聊聊这种故事了。
简单的说,IBM是将电脑装在室内,乔布斯将电脑装在桌上,后来又将电脑装到手上(或拇指下)。
乔布斯的创造性工作,开始不过是将单板机的微处理器芯片进行组装操作成台机,之后,则是尽可能的集中了以日本台湾精细工业为基石的微缩工艺,实现了个人便携式电脑产品的优化。
但是,让我们细细盘对,后期的所作所为,算得上其个人的创造力吗?分明是现代精加工工业的工艺资源。
好比是,我们读到IT领域的各种国际标准版本,为下一代的产品和技术体系早已指明了产业方向。这里与其要称赞乔布斯的美术创意,倒不如佩服日韩台为代表的现代工业的“微缩工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