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怒怒!

论坛:创可贴作者:莽发表时间:2010-06-10 11:35
我也喜欢大师的这段:即使现在有这么多热闹的摄影形态,有那么多有趣的方案和项目, 我还是相信直觉,通感,诚恳。愿意把摄影界定为一种举起相机,与被摄物产生心电感应的行为。它应该是随机的,机敏的,冲 动甚到疯狂的(疯狂不一定体现在肢体上,更多的是心理活动)不被预期的,不含提前策划的。
 
俺要学会不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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