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绵羊(6)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悠晴发表时间:2003-12-13 12:21



  第六章 无可悲伤

  我握着鼠标,还没来得及胡思乱想,就听到身后嗒嗒嗒的高跟鞋声音了。
  “这么久才回来啊?”我看着屏幕说。
  “是啊,你还在跟Aug说的怎么样了?”她问我。
  “没啊,他好象跑了,不过名字倒还在!”我说。
  “嘿嘿。”我听到身后笑声一片,回过了头。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
  “这位是?”我问。
  “紫紫~~~”,他冲着我叫。
  “啊?”我更加惊愕了。
  “我就是Aug呀!”他说。
  “什么啊?”我搞不懂了,“难道你和许瑗串通好了来骗我???”
  “当然不是啊。”许瑗说,“本来我也不知道,他自己跑过来的。我也是第一次见。”
  许瑗虽然待人一贯热情,不过不至于跟陌生人这么默契,肯定是合起伙来骗我的。
  “真的是第一次见。”
  “我是电信的,上班无聊,进去瞅瞅。却看到你们两个用同一个IP地址来跟我说话。我本来以为是一个人。根据IP查到这是你们公司注册的帐户,我正好离的近,就过来抓坏人!”Aug说。
  “啊,这都什么事儿啊。”我一脸茫然的看着许瑗。
  “真的。”许瑗笑着说。
  这些已经够令人惊讶的了,网上的聊友忽然就蹦到了眼前,把人吓个半死,更让我惊讶的是许瑗和Aug一见如故,竟然谈起了恋爱。
  本来已经够惊讶于彭新的网络奇遇,没想到这回,更奇特的也发生在了我身边,我感觉不可思议之余,也对爱情多了几分信心。
  整天跟许瑗在一起上班,就听她跟Aug的故事,认识了以后的事,就乏善可陈了,跟大多数来来往往的爱情差不多。于是我们两个都沉浸在那种初识时的每个眼神、每个猜测、每个细节,和探讨完后她又去问Aug的每个证实,甚至变态的回忆起当时我和许瑗对Aug说过的每一句话。
  “这都是缘分啊!”每次我总会对她感叹。
  “如果当初照常还是我去‘接客’,或者那个人就不会第一时间认识你,你们有交流的机会了;反正我是不喜欢他那种类型。”
  “那也不一定,我原本也不喜欢那种类型,但是看到他就眼前一亮,像是认识很久很久似的。”
  “‘就像你活着那二十来年一直就为了在等他的出现’,对吧?老套!”我紧接着说出了下半句,这些话被我们念叨了两个月,烂熟于心。
  “哈哈哈,都说的烂熟了。不过心里还是不踏实呀!”许瑗说。
  “是啊,不说这个,说别的更无聊,真是没有点好玩的事了。”我说。
  “出去玩吧,只有看新鲜的东西才会感觉不无聊了。”许瑗无精打采的说。
  “旅游?好呀!”
  “什么旅游,哪有假期?还是吃吃饭逛逛街罢了。无聊!”许瑗说。
  “啊,又要去败家吗?”我和许瑗整天没事就去购物,BUY来BUY去,就自称败家了。“生命不息,败家不止”是我们的名言。
  “不去了,前几天和Aug去败的一堆没用的东东,正打算痛改前非呢!”
  “算了吧你,指望能痛改前非?多多节制就好啦。”我笑她说。
  “想败的东东好多哦,又有搞活动呢。KOSE的雪肌精啊、娇兰的幻彩流星、LANCOME的弹力翘翘、还有givenchy的小熊宝宝停产了想败几个回来屯着……”
  “哇。败那么多化妆品干嘛?咳,其实也不多!我有时候也想败一堆彩妆,全要紫色的,连衣服也紫色的。可惜没什么机会用得上啊。”我说。“对了,你不是喜欢阿曼尼GIO吗?”
  “咳,都喜欢!香水又不会嫌多。”她说。
  “香水是啥?可以喝吗?”我故意装傻的逗她。
  “我知道你就爱用六神,不跟你讲了!”她哈哈的笑起来,“哎,你皮肤真好啊,也不用败护肤品了。”她说着就伸手来摸我的脸。
  “哇。女流氓啊……!”我喊着“非礼”,“唰”的闪开了。
  “好了,不闹了。我最近总在检讨自己,越检讨心里越不是个滋味。可是心里还惦记着别的。其实说不定败回来也是些没用的东东,又要后悔。”
  “呵呵,败家是排解郁闷的最好办法了。”
  “吃才是排解郁闷的最好方法,化悲痛为饭量!”我笑着说。
  “不过还是留着钱,等五一放假出去旅游吧,找个人少的路线。”我叹息着说。
  “争取吧。。”许瑗说。
  “帅哥找你去看球了?”她忽然八卦的问起了我。
  “是啊。很帅吧?不过……”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什么呀!吊我胃口?”
  “咳,我只当他是普通朋友了——这句也够老套吧!”我自我解嘲道。
  “哈哈哈哈哈。我该接什么什么‘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吧?”
  “当然有!多着呢。比如我和……”我心里升出融融暖意,迅雷真的是很好啊。



  许瑗约了Aug和我一起去逛街,走着走着,迎面碰见了MELVIN和一帮男孩在车站上等车。我立刻走了过去,摆脱了许瑗他们,做电灯泡的感觉实在太别扭。MELVIN大救星啊,总算把我解脱了。
  “又做电灯泡了?小心瓦数太高做坏事太多会嫁不出去!”MELVIN又笑我说。
  打了个招呼说了没几句。我就跟MELVIN那帮人告别了,想自己走回去。电话却响了起来。
  “喂,紫紫,我们去内蒙玩吧。”许瑗刚走没多远啊,怎么就给我打电话来了。
  “啊,怎么会想出这么个主意?”
  “刚才和Aug碰见个朋友,要去内蒙,他朋友是个旅游高手啊。于是我们就打算跟着一起了,你在哪里呢,一起去吧?!”她问我。
  “太突然了,我想想。啊不,我这就过去找你们。”我急急忙忙的说。
  “怎么了?”MELVIN好奇的问我。
  “哦。他们叫我去玩内蒙古玩。”我说,“我还得回去找他们看看。”
  “内蒙古?我哥最近正要去呢……”MELVIN说。
  MELVIN小声说着。我匆匆的赶路也没听清。
  边走边想起和迅雷去凤凰那段奇特的旅程。这次是否要跟他们一起去呢?难道做电灯泡,太不人道了,况且还要孤家寡人的闷闷无聊。还是看情况再说吧,我想。
  进了许瑗告诉我的那家咖啡屋,看到许瑗和Aug在开心的笑着。
  “我那朋友已经走了,不过都说好了,可以一起去。”Aug说道。
  他夸起了他的朋友,我也没仔细听,满脑子出行的事,还有惦记着刚才跟MELVIN没说完的话,于是就又返回去找MELVIN。

  和MELVIN还有一帮朋友胡乱晃悠,就是想知道点关于迅雷的事,可是他不说我也不再问了,何况我也不想去想,刻意的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随着他们傻笑傻乐的倒也开心,可是最终,我没得到点想要的信息,心里还有点闷闷的。因为注意力都搁在这上面了,原本快乐也不在意,只惦记着心底那点儿事了。明明知道自己不该钻牛角尖,不该存心给自己找郁闷,却还总是这样。
  大家散伙已经临近7点多了,我告别了MELVIN就独自去找车站回家。华灯初上,人行道上已是冷冷清清的了。我边走边张望着偶尔路过的一两个行人,目光寻找着是否有扎辫子的男人出现。让冷冷的空气吹着我的脸,渐渐的清醒一些。拐入一个窄窄的马路走了没几步,却看到了Aug搭着一个男人的肩膀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晃晃悠悠。我停住了,急急的看着,忽然发现,那个男的是迅雷!
许多天没见,他竟然把头发剪短了。而且西装革履的,真是令人难以相信。
  我跑过了马路,站在他们旁边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五秒钟后,他们两个终于看到了我。
  “紫紫?”“紫蕴?”
  我看着他们两个,他们也彼此看了一下。
  “你们两个认识啊?你是迅雷吗?”我被他们吓着了,胡乱的说着。
  “紫蕴,原来是你,原来是你。”AUG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我只当是醉话了。
  他们两个满身酒气,言语喧闹,可是我却觉得他们并不开心。
  事后我和许瑗自然免不了为他们两个认识而惊讶一番。不过说起来,我可从来都没跟许瑗他俩说过迅雷的名字。而Aug和迅雷是高中最铁的哥们,我自然以前也是不知道的。
  “哈哈,真巧啊!!真可惜后来我和AUG不能去内蒙了。”许瑗遗憾的说。
  “迅雷减了头发,变的更加内敛稳重了。”我自言自语式的说给许瑗听,心里总觉得有点奇怪。
  发生了这么件巧事,可是最后许瑗和Aug却把我这个后来者给抛下改道去了云南。而只有我和迅雷、苏素、唐远那么6个人一起去内蒙了。路线很有挑战性,我们计划避开五一时候的热闹人群,走的是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对原创的路线。
  我们也不象上次去凤凰那样住宾馆、吊脚楼,而是真的要钻睡袋住帐篷了。我兴奋不已,虽说想到野外野兽蛇虫之类的还是会害怕,不过有迅雷在,就百分之百的放心了。
  晚上,我坐在大草原里,看星星。我突然才想起了迅雷怎么会有时间出来玩,疑惑了一下,不过最终也没问。上次看他那幅打扮,就知道他的生活变了许多。
  我也想起了林山,上次回来,他变的雅致了许多,一身在国外大众化、在国内却被当作名牌的衣服,看上去精神焕发,当然我更喜欢淳朴的他。他的变化蛮大的,那还仅仅去了半年,如果是一年或者时间更多,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更不知道会不会忘记我,唉,想到这里,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太敏感了,我对自己说。
  “我们看到的是那颗星星几亿年前的样子。距离几亿光年的星星,它的光走到地球就要经过几亿年,它在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我们要到几亿年后才能知道。也许它现在早已不存在了,也许宇宙早已是另外一番格局,可是我们都看不到。外星如果有人也要几亿年后才能看到我们现在的生存状态。而那时不知道地球哪里去了。你和我,更不知道是否还曾留下存在过的痕迹。想想人类的历史吧,一共才几千年而已!对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人类的渺小比灰尘Vs地球的比例还要小的多。”
  “可是我们却有着太多的野心,想要获得更多的快乐。其实快乐在哪里?认为快乐就是快乐了,认为不快乐怎么也快乐不起来。”
  “以人类的力量,能控制的了什么?”,“更不用说去研究天文了。学天文是最扯淡的专业。”迅雷神色暗淡的说。
  “人都是好奇的,即使扯淡,也想多知道一点。”“现在参不透,不代表将来也不行。”我望着天上的繁星,对他说。“无论如何,星星呀、陨石呀、甚至卫星都是很有趣的事。”
  “呵,人类从古到今研究了不少,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还不如脚踏实地,做切身利益的研究呢,想的太多就叫好高鹜远了。”迅雷说道。
  说着说着就有了点抬杠的意味,我看了他一眼,不再说下去,望着天上的星星,在黑洞洞的天空,不禁陷入一种莫名的恐惧中。
  我又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那时夜已深,我想到要出发去内蒙古的旅途,我开始感到茫然无措。按理说是该兴奋的,可是却是失眠,茫然无措。灯早已关了,忘记拉上窗帘,窗外的月光洒进屋里,我就盯着窗户盯着月亮发起愣来。1、2、3、4……绵羊一头一头的被数着,时间也一秒一秒的过去了。
  眼前顿时放亮,我立刻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这只看到写字台上那块用大玻璃瓶子罩住的陨石发出幽幽的蓝光。
  啊,不会是放射性物质吧。我立刻惊出了一头冷汗,躁动不安,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还算镇定。放在屋里这么久了我也没出什么事,应该是没事的了。
  我打开灯,爬下了床,拿起了石头,端详起来。石头早已看不出发光了。平淡无奇的样子,把他拿给迅雷问问吧,省得玩回来就忘了。
  谁知道到了内蒙,一会看马一会扎帐篷,兴奋的我早把这个塞在行李底层的石头给忘了。
  “很怀念那年去看狮子座流星雨啊,半夜睡过了,爬起床来,发现天上几乎像放烟花似的那么多,嗖嗖的一颗颗流星拖着尾巴划过可比烟花美多了,那种颜色真好看啊。”,“我就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眼里只有流星,只有那少纵即逝的灿烂瞬间。那时就觉得,不管什么事物,只要有那么一下,虽然很短暂的和辉煌,也足够了,别无所求,那种灿烂已经是终极境界了。”
  “呵呵,他们支着望远镜,拿着笔啊纸啊,拍摄啊,记录啊。我都不管了,我只是在欣赏。那个天空出现的场面让我感触很大。”
  我静静的听着他说,看着天上的星星,晶莹剔透的水钻一般,想象着漫天流星的样子,感叹起来。
  迅雷正默默的坐着,却看到我忽然离开,疑惑不解。我去拿出了那块石头,然后塞给他看。
  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现在无论如何石头也一点不亮的。
  算了,我对他讲。还是我好好保存着吧。
  我看着他,忽然就忍不住又笑了。
  “怎么了?”
  “头发短了,看着想笑。”我说。
  “没什么,换个形象嘛。”他摸着头发说道。
  “稳重了许多。还是以前可爱。”我说。
  “不要再给你自己找借口了,顺其自然好了。”我笑了笑说。
  我们望着漆黑的远方笑了起来。

  次日,我们前往克什克腾旗,历史上曾经是名为应昌的北元皇都。 我印象里的元代是一片模糊,历史学的不好,不过相对与其他朝代实在也太一无所知了。不过那是个耻辱的年代吧。而且历史不长。
  中国人永远都把成吉思汗当作自己的英雄,就象拿破仑也是一样的英雄。英雄在古代就是骁勇善战的军事家,统帅。
  即使不是一个民族,即使被欺压过,可是英雄就是英雄。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坐在颠簸的吉普车上,我满脑子对克什克腾旗的向往。
  “咳,那天去看球,你特傻。”路上无聊之极,唐远就跟我瞎聊起来。
  “是啊。回去后嗓子都哑了。哈,我每次都是这样。”我和唐远闲聊着那天看球的事。
  唐远约我一起去看了场球,想起来真是开心不已。人山人海的,身边走着个帅哥,虚荣心甚是满足,不过我早已经不是那个只看外表的小女孩了,许多说不清的东东影响着我的喜好。
  “那天他们踢的太差劲了。不过去喊几嗓子发泄一下,心里倒是很舒畅。”唐远说。
  “对了,你踢球很好的啊……”我刚说到这句,忽然发觉说漏嘴了。
  “好哇,你们两个私自去看球也不向组织汇报?”迅雷忽然就冒出了一句话。
  “没有没有。”我脑子也不知道说些什么的跟他辩解着,脸红红的好象害羞似的,出了一身虚汗,才终于没让唐远对我的话产生怀疑。
  看来心里有鬼,真是不该乱说话的。我望着车窗外的漆黑,悄悄的舒了口气。
  “呵呵,那次是买碟在街上碰见紫蕴,于是说好去看球的吧?她竟然特喜欢劳尔,真不知道是看球还是看人。”唐远说。
  我随便的“唔”了一声,也不管他说的对不对了。
  “她啊,是帅哥爱好者!什么因扎吉、维埃里、克劳斯,她把人家的生辰八字都摸的一清二楚,比如数家珍还珍!嘿嘿……”迅雷笑着说。
  “你喜欢看球吗?”我说迅雷。
  “不喜欢,足球比赛就是几万个穷光蛋去看一群百万富翁游戏,多傻呀!”迅雷哈哈的笑着说。
  “紫蕴还是韩片专家呢,”唐远接着说。
  “啊,你也喜欢看韩国电影?”苏素说。
  “哈哈,喜欢看,新鲜感啦。电视剧也有喜欢的但是太少啦。大多都拖拖拉拉的,看多了就觉得还是不如港剧好看。”
  “你都喜欢什么啊?我就看过什么野蛮女友。”
  “韩片虽然爱情浪漫片拍的很纯情很唯美啊,不过我还是喜欢生死谍变,特别偏爱JSA共同警备区,还有个公共之敌——薛景求的演技太好了。”
  “哈,郑宇成在幽灵潜艇里超帅啊~”我说起电影就喋喋不休了。
  “后面三部都是没有爱情的,好看。”我滔滔不绝的说着。
  “还喜欢张东建的2009失去的记忆啊,片子一般,但是他在里面特帅;还有恋风恋歌……”我想当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可以看的到我那一副花痴的样子。
  “呵呵,我也看过。确实不错。”迅雷说。
  “啊,都看过?”
  “是啊,四五年前就看过了。”
  “哦……”我被他的话打击了气焰,顿时也不再瞎兴奋了。
  心情顿时就觉得压抑了起来,不再说话了。
  “我当时看到韩石圭打死金允珍面无表情看似轻松的转身走掉的时候,真是太悲哀了。”迅雷说到。
  我又回过头来看着他。
  “还有他回家看到她生前给他织的毛衣,感动死我了。他傻眼的样子,比哭还煽人眼泪。”迅雷说到这里,我只觉得眼睛酸酸的。
  “是啊是啊。”我激动的说。
  “说的太对了!”我赞叹着,又有点兴奋起来。
  “呵呵,我看了好几遍,真是很难忘的。”他说。“我喜欢的韩国电影不多。这几个恰好都看过,拍的很别致。”
  “我看的很多,不过还是这些比较特别,所以印象深刻,不过也特喜欢那些爱情片,特细腻。”
  “哇。你们两个说的跟天书似的,越来越离谱了!照顾一下我们这些没品青年的感受好不好啊?”苏素笑着说。
  “不说了不说了,我整天念叨,整天回味,也该烦了烦了。其实唐远才是韩国电影专家呢。连限制级都一个不落!”我哈哈的笑着说。
  “哈哈哈哈。”我们都做着鬼脸看唐远。
  “色情!你们真是太色情了!”唐远说我们。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嘛!”我们异口同声的引用着唐远的名言,笑他说。
  我只觉得一阵轻松,对唐远的心境已经自然了许多。爱情上有句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以前总是怀念,怀念那段暗恋,觉得错过一个人是那样的悲伤。而现在熟络了,亲近了,心头的包袱反而也扔下了。都是想像惹的祸。

  刚说的热闹,车却半路抛了锚。
  开车的潘大哥无奈告诉我们大家要就近找个地方睡了。而大家都不知道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是不是有住处,更是否有可以安营扎寨的合适地方。
  原以为再开3个小时到11点,就可以到达克什克腾旗,美美的睡一觉,然后早上起来转悠。
  我们在黑暗里胡乱的走着,迷蒙的草原上空星光闪闪。地下漆黑一片。
  走着走着,我不断的四处张望着,脚下没留神,一下子被块石头拌倒了。倒下的瞬间我急急像救命稻草般的抓住了身边迅雷的胳膊,巨大的惯性把我们两个都放倒了,于是我们摆出了啃地的POSE。
  哎哟,哎哟……
  我们两个倒在地上,疼的半天爬不起来。
  他的肋骨咯的我肋骨生疼,我们又哈哈大笑的在地上打滚,忙乱中我的手一下子摸到了地上的那块石头。
  石头的凹陷部分很奇怪。我也顾不上肋骨疼了,摸着黑一点点的摸着,几个手电筒和头灯晃来晃去的照着,我喊了一声别动,把唐远吓了一跳。
  “哎,给我手电筒用用。”我说,可是他们嬉笑的没人听的见我的话。
  疼了一会。我爬了起来,把自己手里的电筒也捡了起来,蹲在地上照石头。
  是块石碑,上面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迅雷早就爬了起来,招呼着大家继续前进,可是我还趴在地上,大家还站在原地等我。
  好容易爬了起来,我拿电筒照着周围的地势,一马平川,可是却透出一派森然之气。
  潘大哥一直拿着指南针闷声不响的思索,等我们笑够了,看着他等待继续前行的时候,才发现他的脸色疑惑万分。我们都感觉到了不对劲,齐齐问他。
  我拿出了手电筒,照那块石头。上面似乎写着许多字,而我只读到了几个字,扩廓帖木儿、齐王……石头的年头久远,字几乎风化的快要看不到了,看起来象个石碑。
  我仔细的拿电筒照着那些字,搞不清这里怎么突兀的冒出这么个东西。
  “指南针有点问题啊,这里好象有磁场干扰。”我蹲在地上,听他们站着的说。
  “磁场?难道是这块石头啊?”我仰头看着潘大哥。
  “不会啊,一点磁性都没有。不然手电筒早吸住了。”我拿手电筒触碰石碑。
  “好了,不看了咱们继续走吧。这里怎么就觉得有点蹊跷呢!”
  我们继续前行,没想到走了许久,又转了回来,我的脚又踢到了那块石头。因为前次吃了亏,这回学乖了,没被绊倒。
  “哇,又绕回来了!”
  夜里黑不咙咚的,出这么点事还真让人感觉恐怖。
  “靠,有什么大不了的。咱不走了,这里环境也不错。就先呆这儿睡了!”唐远说。
  于是安营扎寨,黑漆漆的,我们很快便钻进了睡袋。
  半夜里数次醒来,万籁俱寂,只听到大家在帐篷里呼呼的喘气声。



  时值元至正十八年二月,山东红巾军首领毛贵开始挥师北伐,元朝廷惶恐不安,命察罕帖木儿屯兵涿州。战争一天比一天局势紧迫。而王保保却感到抑郁,于是跑到涿州街旁茶楼坐着发呆想心事,却猛得发现自己被一花样少女的紧紧注视着。
  保保生性坦荡,于是继续气闲神定,毫不顾忌。
  还未喝完两碗茶,那个姑娘竟然径直走到了王保保桌前,站在那里直直的看着他。而王保保低着头喝茶,并不会意。
  姑娘一席锦衣,温柔闲静,肤若凝脂、身材苗条,花容月貌几可倾城倾国。这样一个超凡脱俗的女子眼神痴痴的看着保保良久,这等架势换做别人,又有几个能坐的住?又有几个能心怀不乱?
  保保也非有眼无珠之人,第一眼起,他便凭直觉出了此少女的身世不凡。
  可是不凡又有什么了不起,保保并毫不在意。
  她绝非平民女子,他又何尝平凡呢?
  他是那样的高傲,以至于连礼节都可以搁而不顾,那是他生性不喜欢向女人献殷勤罢了。
  王保保出身官宦人家,生的英武非凡,此时独自出行,并未声长,可是装扮虽然普通,但他咄人气质是遮掩不住的。那份闲适雅致,又阳刚的气质,让任何一个姑娘芳心大动,也非难事。
  姑娘就这么的看着他,他也就这么毫不为意,把她当作空气,自顾自的喝着茶。神形中更透出一股傲然之气。
  姑娘站了一会儿,见他并不理睬,神色黯淡的走开了。
  王保保继续喝茶,全然不觉自己已给这位美丽的汉人女子心中留下了无限情怀。
  王保保自小跟着义父也就是舅舅察罕帖木儿、汉名李延瑞,受其熏陶喜研读兵书、蒙古骑射、习武练剑,聪明伶俐深受义父疼爱。皇上妥欢帖木儿对察罕帖木儿极其倚重,后赐名保保名为扩廓帖木儿。再后来李延瑞转战河南、河北,收复汴梁,击退刘福通,平定山东,降田丰,灭贼几尽之事,保保一直跟随辅佐,上阵父子兵,义父对他也极其倚重,而王保保从中也逐渐成熟起来。在他眼中,男人成就事业的就是战场,排兵布阵,设计谋略是人生一大乐事。击溃敌人更是乐中之乐,只有这时,他全身心的投入其中,物我两忘。
  那个年头大都城内人心惶惶。连年征战,汉人反抗自元建立既已开始,而元朝宫廷权臣之争更甚,顺帝被权臣架空,处境艰难,只好沉浸于木工建筑之术,聊以消遣。
  老百姓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虽早习以为常战乱,可是看不到结束的那一日,只是在夹缝里挣扎生存。象茶楼所遇姑娘那样不知人间疾苦的,也是甚少甚少。只因天真无邪吧。
保保身在官宦人家,却也深知百姓之苦。只可惜,许多事也不是一己之力所能左右的。他想起这些,便烦心不已,只好躲到茶楼求个片刻清静。
  在他看来,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替朝廷效力,早日平定叛乱,安定国家,百姓也就有个得以喘息,可以安居乐业了。
  那时民间早已造反,其实自元朝始建起,汉人就备受欺压,只好起来反抗,期冀能够在腥风血雨之后,得到太平的生活。只可惜更多的人只是死在了腥风血雨中,与太平永远诀别了。
  保保喝着茶。看着茶楼下苟且偷生暂时忘记疾苦的闲人们,想到自己又何尝不是在苟且偷生,感到悲哀不已。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忧人忧天,都还要继续这样的过下去,虽然他已经足够不平凡,可是他也无法左右这个世界,甚至连自己都无法控制。
  保保看着远处,艳阳高照下藏纳着多少悲凉?回望过去,又努力的想看到未来……世间万物什么才是永恒的?也许那些石头吧,亿万年的存在着,见证着这个混沌的世界。
从天亮到天黑,壶里添了无数次茶,灌了无数杯水,这样的日子让他感到庸懒,更让他感到浪费光阴的惭愧。他离开了茶馆。他告别了义父,收拾了行囊,独自匆匆北上。
  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力量促使他的匆忙离去,他只是觉得自己想发泄心中的情绪。只觉得自己应该去一趟远方。即便目前所处之地朱元璋造反,义父为每次战斗都殚精竭虑。他也毫不在乎的搁下这些可以决定他“前程”的事,去到他想去的地方了。
  他知道。每次远行,都是为了更好的回来。
  他对自己有着坚定的信心,他做事总是如此的雷厉风行。他从来都没输过。即使身处劣势,他也可以靠自己的信念扭转局面。
  一行就是半年,他在路途颠簸中和沿路见闻中思考,当他回到义父身边的时候,成熟深沉的让义父大吃一惊,更是暗暗惊喜。
  而更惊喜的是他带回了一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毛氏。他唤做她菱儿。义父看到保保大了,也由衷的高兴,不论他找到的是个怎样的女子。他信得过他的眼光。
  那时,他去她家拜访的时候,她正在案前抄写金刚经为家人祈福。保保在窗外看的呆了,只觉得她抚袖轻书的样子极其迷人。
  他很少在意女人,美貌女子见的也是不计其数。可是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她体内仿佛流淌着一种神秘的力量,她的可人不只是表面的,而是蕴涵在体内,无穷无尽,深不可测的。
  她更是聪灵的,于生俱来的沉静和智慧,让王保保感到一阵阵的欣喜。
  他紧紧的盯着她,就像他曾经被无数女子紧紧的盯着那样,他看的痴迷了,百看不厌,怎么也看不透她到底可爱到什么地步。
  只是无限无尽的可爱……
  人的动情往往只在那么刹那。也仅仅瞬间,他顿悟了。
  他默默的站在墙边注视着她,她神情安然的蘸墨,顺纸,每次呼吸,都让他看得入迷。
  没有想太多。他觉得自己应该珍惜。他便向毛家老爷提亲了。
  毛家虽是当地名门望族。可是毛老爷却是豪爽中人,况且保保如此出众,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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