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二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大国师王威发表时间:2012-06-13 21:40
 略论《遗情书》之出版情事

 

路金波我只和他在一次饭局握过手,此外还有偶尔两次电话,他托我润色一部书稿。但当时我在广州做出版,事务繁剧,做的很不上心,很是愧对。其他就再无交集,江湖子弟江湖老,一双袖底各有乾坤,行路天涯各安本分。

木子美也是旧识,我喜欢她的文字远多过于她的人。见过两次。印象不好不坏。我总觉得她过于强调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必要。

爱搞谁,被谁搞,其实都是最无所谓的事情,最有所谓就是搞完了,还能长久的交往,肢体其实不过是一种语言罢了。她强调的过头了。大抵我认为,约炮而能友,友而能久长,其实是双方的一种默契。

像木子美这般,将每一段性关系都当成公共论辩的大杀器,其实是智者不取,善者不为,徒留笑柄而已。

比如有些我搞过的女人,她们倒韩,我很讨厌,但我并不需要以我搞过她,亮出书信来,来证明她们的倒韩是错误的。这没意思。

 

回到《遗情书》的出版,我觉得路金波可能有夸大损失的地方,可能有通过隐瞒印数版税而得到一些实际利益的地方。

但是说实在,第一,木子美的书,在10年前能出版,固然是木子美写的好,可还要路金波的这个当时出版的门外汉的豹子胆,方能成事。

在出版管制之中国,本人一本《和床一起奔跑》,都写完7.8年,但是因为涉性,几次三番都在最后申请书号的环节被卡下来。

若论起我的文字,木子美只能为我门下走,但是她的书能出,我的书出不来,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少路金波这种出版界的“妖孽”。

路金波既然是不走寻常路,自然是期之以大利,炒作势所必然。

是以此书,非路金波,不能出,非路金波,则又不被禁。

恩出于爱,恩,也生出害。硬币之两面,正反合之际,都是由一个恩字起的由头。

 

木子美,能出书,当体念的,首先是恩。

十余年过去了,试问,木子美你自《遗情书》之后,还有那个妖孽书商敢再出你的书了。什么是恩,这就是恩,大恩。

书人相遇,缘分莫大,所以路金波抬举自己乃是善良之人,善良之行,不为过。

 

至于经济账,其实木姐姐不在出版圈中,算的乃是那女人心胸间的那点小帐。

我们大好男儿,经纶文武,算的则是大帐。

当日路金波以草莽英雄之姿初入江湖,直到今日霸主雄才,鼎立书业之间,期间之风生水起风流云散处,出版业内之人,都是心照。

 

我相信,再给路金波一次机会,他绝对不会拿你的书当开门红当头炮,何以故?

在中国这样一个出版管制的国度里头,路金波就算是从你那本书坑蒙了五十万的版税,可是他日后就被中宣部盯上了,他想出的任何书,都会让出版社视为麻烦毒药。

所得无多,所失则大,路金波不是这样的商人,看他日后种种聪明,种种权谋手段,便知道你这个乖,真是让他心口何等难开。

他之所以做出这样轻狂的混账事,无非是当日傻逼,不懂规矩,不识理数,才有这一点恩情菩提,滴落于你的红莲两瓣之中。

人间事,花开万种,无非两桩:一则曰因人成事,一则曰因事成人。

木子美之遇路金波,金风玉露一相逢,遗情书遂得以出版,这叫因人成事。

固然,出不出遗情书,木子美依旧是木子美。又自然,出了遗情书,木子美再不仅仅是木子美。

而正因为有这些前言,才有后戏,木子美你今天一个回帖,万人转发,有如天降甘霖施泽十方,这又叫因事成人。

今日木子美能成为一公共符号,路金波乃是导夫先路之人。不然,你微博上的粉丝从何而来。没有出版加持过的网络言论,再牛逼,也有云散雨歇消停时,恩雅、朱海洋等人,今又安在何在?

你今天的江湖地位,不是凭空天上掉下来的。

 

这番话,乃是路人之言,既不为路金波辩护,也不为木子美修美,而是看在绿林豪客大碗酒肉吃尽了,气血都消磨了,筋骨都不再作响,当为后生描慕旧日风流做一小小念想。

人都老了,还要互咬,反而让韩寒这些后生辈看笑话了,何必呢?何苦呢?

 

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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