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慧聪食品工业网发表了题为《环保组织致信深交所 指贝因美未经环保核查上市》的文章,主要观点是贝因美及其下属子公司属于重污染行业,且存在跨省生产经营情形,应属于在上市过程中需环保核查的范围之内,应履行相应的上市环保核查手续。
同时,该文指出贝因美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记录,并认为《招股说明书》中“近三年来没有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没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描述有明显错误:
1、2010年12月21日,杭州贝因美豆逗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因“1、二氧化硫吸收液呈酸性,已采样;2、碱液添加的设备已损坏,没有人工添加碱液;3、石灰添加剂在监察人员到达后才添加。”被杭州市环保局立案查处。
2、2010年,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省环保厅列为2010年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第一类重点企业,即该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
3、2007年,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因“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水超标排放”被绥化市环保局“责令停产,并处罚款,限期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成环保验收”。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予以澄清说明。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近三年来没有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没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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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的走势低迷与这篇报道有一定关系
公司反应颇为迅速 令人激赏